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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子弟,漂洋过海地嫁过来,我们却这样地对待人家的女儿、小台湾人的娘,”他说不下去了,用手帕捂住了脸。

    云芳和萧琳都呆住了,然后俩人坐下来,相跟着也哭了起来,哭得简直是肝肠寸断。清泉最先镇静下来,他把手帕递给萧琳,又找了一盒纸巾给云芳,然后自嘲地说,“唉,都怪我,一时情绪失控,真是百无一用是书生。我想说自己什么忙都帮不上,去买点土特产给周丽带回去吧,也好让她在娘家人面前不至於太难堪。我也不知道什么东西好,进了大卖场就跟售货员说,帮我拣几样最好、最贵的台湾土特产,结果她就帮我挑了这些。”

    云芳和萧琳都没再说什么,起身把箱子又打开,拣出两只鞋盒、一件大衣、两件毛衣,把清泉买的那些东西全都塞了进去。然后三个人赶到医院,永福带着俩双胞胎女儿已经在那里了,一会儿江律师也到了,一行人开着两部车直奔桃园机场而去。进了机场江律师熟门熟路地带着他们去到一个特定的地方,等了一会儿就有两个入出境管理局的人出来,问清楚了他们是周丽的家属和律师,然后带他们进去一间像接待室的屋子,周丽就在里面。

    不过一天时间而已,周丽简直换了一个人,平时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现在像抽干了水的深井,空洞得没有一丝活气。她一见两个女儿,便大叫一声“宝贝儿”,奔过来把孩子紧紧地搂在怀里。接下来就是一通昏天黑地的哭,周丽抱着孩子,母女三人哭成一团,孙敏生搂着周丽哭,云芳、萧琳、周丽三个女人抱头痛哭。江律师、黄清泉和罗永福三个男人倒是没哭,而是安安静静地待在一边,好像很默契地在干着一件什么事情。

    最后分手的时候到了。云芳和萧琳一人抱着一个女孩,周丽死死地搂着俩女儿的头不肯撒手,孙敏生瘫坐在椅子上已经站不起来了,两个穿制服的女警站在周丽身后,一声比一声急迫地催着。最后看看实在不行,两个女警面无表情地一人拉着周丽一条胳膊,用力地把她从孩子身边拉开,往门口拽去。周丽使劲挣扎着,跟疯了似地大喊,“宝贝儿我的宝贝儿”,俩孩子声嘶力竭地叫着,“妈妈妈妈”,云芳和萧琳两个泪流满面地拼命搂紧孩子。

    那真是一出用言语无法形容的人间惨剧。

    第四章救援

    第四章  救援

    江铭文律师是清泉台大的校友兼棋友,后来也到美国留学,比清泉早几年回来台湾,因为兴趣相近、性情投合,俩人已是将近二十年的挚友。他虽然不是主攻移民法的,但对其向有涉猎,又是位人权律师,所以清泉一听萧琳说起周丽的事,马上就去找他来帮忙。他后来跟清泉说的,他对周丽能不被遣返根本不抱任何希望,原因很简单,没有过先例。但被遣返了还能够翻案吗过去有过这样的先例吗对于清泉的问题,江律师不做正面回答,而是充满信心地说,我们来创他个首例。

    他几乎从一开始就在为此创首例的案子做准备。周丽被遣返当天在桃园机场与众人话别时,江律师知道按规定是不能录音、录像或是照像的,且屋里一直会有入出境管理局的人士在场监督,所以他早就跟清泉和永福两个人交代好了,到时要见机行事,掩护他录像。好在那天对方只有两个人,而且注意力全放在几个悲悲切切的女人和孩子身上,他们三个男人很容易地就把事情给办了。江律师基本上全程录下了那三十多分钟的情景,但他却把带子压下来,谁也不给看,清泉问他什么时候用得上,他说这是最后一手“杀手jian,金间”,不到最后关头不能轻易出手。

    江律师的第一步在周丽被送走前已经做了──向入出境管理局递交陈情状,说明周丽只是帮朋友忙,并没有在打工,因此不涉非法等等。过了几天他又交上去几份补充资料,就是云芳店里每天的收支明细、员工的工资簿、三名雇员的证明信等等,总之就是为了证明云芳没有把周丽作为一名雇员看待。等了两个多月,入出境管理局的答复下来了,不出大家预料的,当然是驳回。他们列举的理由是:第一,告发周丽的人士曾亲耳听见云芳的店员说过,周丽是在打工;第二,云芳的账簿里没有关于周丽的资料,并不能证明周丽没有在云芳店里工作;第三,三名雇员受雇于云芳,彼此有利害关系,因此他们的证词不具证据力。

    孙敏生身体状况已经基本恢复,这时憋着一股劲儿全身心地投入了营救妻子的行动中。他和江律师在收到入出境管理局的驳回决议书的当天下午,就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告诉,控告入出境管理局执法不当。台北地院在三个月后开庭,传了包括孙敏生、曾云芳和云芳的雇员等若干名证人,最后的判决却是此案不成立,因为案件当事人及最重要证人周丽不能出庭应讯。这个结果把大家都气疯了,天底下还有如此荒唐的判决吗唯有江律师仍是一如既往的冷静,他说他早已料到结果会是败诉,但是没想到却是案子不成立,而且是基于这么一个荒谬绝伦的理由。现在看来只有最后一条路可走了。

    这条路就是新闻媒体。那天他们从法庭出来后就聚在清泉和萧琳的家中,江律师有备而来,第一次把周丽被遣返那一幕的录像带放给他们看,结果云芳和萧琳两个女人加上孙敏生是从头哭到尾,另外三个男人强撑着没有哭出来,却也是红着眼圈半天说不出话来。完了江律师问大家,“想像一下,这个场景在电视上向全台湾民众播出来,会是个什么效果”

    “你为什么不早点把这带子拿出来”罗永福气哼哼地质问道。他这阵子觉得特别憋气──这股气从娶云芳起就憋着了,一直憋了这么多年──家里被罚二十万,云芳店里的生意受到影响,就连他自己都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而这一切都为了什么就是为了那些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官老爷们定出来的荒唐、不人道的政策

    “原因很简单,利用新闻媒体是一柄双刃剑,我们希望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但同时我们也要承担风险、付出代价”,江律师不疾不徐地说,“首先我录影就是不被允许的,是否违法还有可议之处,但违反了他们的规定是肯定的。其次这盘影带一旦公布出去,你们几家人也都被曝光了,你们的**就很容易被人侵犯。何况走这一步的效果如何,是完全没有保证的事,我们是想引起民众的关注,好借此给当局施压,但民意的走向如何,我真是觉得很难预料,所以这是万不得已的最后一步棋。现在我很郑重地声明,本人愿意承担违反规定录影的一切后果,你们愿意承担被曝光的一切后果吗”

    清泉和萧琳是从美国回来的,当然很重视自家**,也明白这件事的严重性,所以两个人对视着在心里权衡利弊,一时都没有说话。永福和云芳比较没有顾虑,而且这件事还和他们自身利益息息相关,没有什么犹豫地他们都说不怕曝光。大家都把眼光投向清泉夫妇俩,一会儿工夫他们已经达成默契,清泉说,“我们和大家共进退。”

    于是分配工作:永福夫妇和敏生分头去找自家选区的民意代表──里长、议员等等,争取尽可能多的支持和帮助;江律师和清泉动用自己的社会关系,负责联系媒体,并且寻求体制内人士的支持。忙活了一个多月,台湾收视率最高的新闻台tvps在晚上黄金时段播出了一段十五分钟的专题报道,将周丽被遣返事件进行了一番详细描述,其中有大约五分钟的镜头是从江律师偷录的影带里剪辑下来的,集中在最后周丽被俩女警反拉着双手往外拽,披头散发的她一次次地被拉开,又一次次地挣扎着冲回女儿身边来,以及云芳和萧琳怀中的两个女孩拼命地向周丽伸出双手,嘶喊“妈妈,妈妈”的场景。另有大约三分钟的内容是对孙敏生及双胞胎女儿的访谈,俩女孩一边一个坐在爸爸的腿上,记者问她们想妈妈吗,俩人都呆呆地不说话,只是点头,然后慢慢地四只大眼睛里闪出晶莹的泪光;敏生哽咽地说,这几个月来俩女儿天天晚上都是哭喊着要妈妈睡着的。

    节目一播出来立时就震惊了台湾社会。那两天电视里铺天盖地都是周丽和两个女儿的镜头,政论节目打出大大的标题“我们台湾还是一个有人权的地方吗”,观众callin进来几乎是一面倒地谴责政府执法不当,残酷剥夺新移民的人权;江律师和清泉找到的几位政坛人物──在野党民进党的立委和党内大老,也频频露面,强烈抨击执政的国民党枉顾民情、草菅人命等等。更有甚者,正好那几天有一个区域性的人权会议在台北召开,东南亚十几个国家的学者、社会活动人士集聚一堂。这些国家向来都是将台湾看着人权楷模,没想到居然还发生这样的事,当即就有好几位参加会议的代表站出来表示遗憾,并以退会表达抗议。台湾当局一时间闹了个灰头土脸,行政院副院长终于出来表态说,会尽速责成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假如是执法不当,就要坚决纠正错误等等。相关部门知道这次篓子捅大了,动作飞快地找到江律师和孙敏生,也顾不上追查录影带怎么来了,只讨论这事如何善后。江律师代表孙敏生提出很简单的三点要求:第一立即让周丽回台;第二撤销周丽非法打工的记录,发给居留证,因为她原来排队等居留配额的时间已到;第三退还罗永福曾云芳夫妇被迫缴纳的二十万罚金。相关部门大大松了口气,还好他们没有提出要公开道歉或是哪个负责官员下台等等,于是很快答复说,三点要求全部同意。

    就这样周丽在被遣返七个月后,终于风风光光地回到台湾,见到她日思夜想的女儿和丈夫。那天几家人倾巢而出,浩浩荡荡地直奔桃园机场,周丽一出海关就向着亲人飞奔而来,先把俩女儿在怀里抱了个痛快、哭了个痛快,然后逐个地向这些生死之交的朋友致谢,最后走到公公婆婆面前,突然跪了下来,向俩位老人叩了三个响头。

    这是这次事件中唯一因祸得福的结果──周丽和公婆尽释前怨、重修旧好。她刚被遣返的那两天,敏生住在医院里,云芳和永福帮他带着俩女儿,萧琳忧心忡忡地说,这也不是长远之计呀。显然周丽也很清楚这点,朋友帮忙只能帮到一时,长远还得靠家人。她回到杭州娘家,马上做了两件事情。一件是跟高雄的公婆打了个电话,痛哭流涕地为自己过去的不孝向俩老认错,诚恳地希望公婆看在儿子和孙女的面上原谅她,帮他们一家渡过难关。第二件事是当初敏生娶她时给了他们家十万人民币的聘金,周丽是独女,家境不错,父母后来又把那笔钱当嫁妆还给了她;她留个心眼儿没把钱带到台湾,而是在老家的银行存了个定存,算是自己的私房钱,也有为自己留条后路的意思;现在这笔钱加上利息已有十四万,她把它提领出来,全数寄给了公婆。就是这么无比柔软又无比坚强的两手,将敏生父母的心收服,俩老不仅多年来积聚在胸中的闷气一扫而光,而且对这个媳妇的感觉全然改观。当初他们不喜欢周丽,表面的原因是说她不懂事、不守规矩、不尊重老人等等,其实骨子里还是瞧不起周丽是大陆女孩,认定她是为了钱才嫁来台湾的。周丽出事后,他们本来也就是要来帮敏生的,毕竟儿子和孙女都是自己的亲骨肉,自家人不帮还能靠谁帮至于说媳妇嘛,本来就是外人,何况还是个不听话、不受教的媳妇,他们心里大概巴不得她再也不要回来才好呢。现在当然完全不一样了,老俩口连夜收拾行装北上,到敏生家安顿下来后就马上来云芳家里接孙女。云芳很有心,殷勤地招待两位老人喝茶吃点心,拉着周丽婆婆的手坐下来,细细地将当初周丽怎么感戴敏生对她好,真心地要回报他、替他分担家计的前情往事说了出来。周丽婆婆本来就已经原谅了周丽,要来帮她顾家带女儿的,现在更是对周丽心怀感激,庆幸儿子找了这么个多情多义、既能同甘又能共苦的媳妇。

    就这样周丽回到家中的当天晚上,婆婆拿出一个存折来给她,上面有六十多万新台币,就是当初她寄回来的那笔钱,婆婆现在又全数还给她,说是她现在可以工作了,这是给她的创业基金。周丽没多久果然就靠那笔钱开了一家兼营二手精品的服饰店,第一批货就是自己衣橱里那些名牌衣服和gucci、lv包包。

    第五章挂牌

    第五章  挂牌

    萧琳是至到周丽事件后才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幸运,而那些同是来自大陆的姐妹们在台湾遭受到了多么不公平、不人道的待遇。她在美国跟清泉结婚后申请绿卡、公民的过程,基本上就是交了申请材料后耐心等待的过程,时间长短另说,等待期间她没有觉得任何的不方便或是有被不公平对待的感觉。她可以照样上学、出国旅行,假如需要工作的话她就可以工作,也没有任何的规定将她的权益与有否生孩子绑在一起等等。而台湾这个亲美崇美、政治人物天天将美国式的民主人权挂在嘴上的社会,在如何对待大陆配偶的议题上,却倒退到了毫无人权的蒙昧时代。

    台湾当局关于大陆配偶的相关政策,除了前面云芳和周丽都遭遇过的极不合理、极不人道的种种之外,还有下面一系列令人匪夷所思的规定:

    大陆配偶在拿到台湾的身份证之前,若是台籍配偶死亡,该大陆配偶继承遗产不得超过200万新台币;若该大陆配偶与台籍配偶没有亲生孩子的,在合法居留到期之后,即得马上离开台湾。

    大陆配偶若是在拿身份证之前与台籍配偶离婚,除非能提供台籍配偶家暴、遗弃等等的证明,否则孩子监护权肯定拿不到,而且还在很短时间内必须离台,以后是否能再见到孩子,全看离婚的台籍配偶是否开恩申请她来台探视。

    大陆配偶的大陆高等学历既不被承认,他们在拿到身份证之前也不能在台湾的大学继续深造,也就是说无论是多高学历的大陆女孩嫁来台湾,在经过漫长的至少八年的等待拿到身份证之后,他们都只能以高中学历在台湾社会立足。

    大陆配偶要在拿到台湾身份证之后四个月,才能享受所谓的“全民健保”,之前生病就得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连怀孕做产检都要比别人多交1500元新台币。

    大陆配偶在拿身份证之前不能在台置产,除非是全数从大陆带来的资金。也就是说两口子在台湾贷款买房子,却只能登记在台籍配偶名下,大陆配偶是一点没份的。

    大陆配偶无法加入工会,没有结社、组党的权利。

    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总之一句话,台湾当局对大陆配偶,完全就是看着为部分台湾男人传宗接代的生育机器,至于他们的人权么,那是个什么玩意儿

    萧琳在搞清楚这些状况以后,简直是出离愤怒了,一腔无名火全撒在清泉头上,“这就是号称华人社会民主旗帜的台湾这就是你们吹嘘了半天的人权立国”

    清泉比萧琳还愤怒,他痛苦地说,“我可以理解政府对新移民、外籍配偶的人数加以限制,毕竟台湾这么小,不可能承受庞大的移民人口;但是既然打开了大门,人家合法地来了,怎么能够这么残忍地对待这些远嫁他乡的女儿呢”

    他不说还好,一说萧琳更是火大,“你还别说什么新移民、外籍配偶的,外籍配偶在台湾是二等公民,而大陆配偶是等而下之的三等、四等公民。你看看这些明目张胆的对于大陆配偶的歧视性政策。”

    外籍配偶结婚后来台,根本没有什么一年只能待三个月、六个月之说,而且三年依亲居留、一年连续居留,总共四年即可取得身份证,即入籍。而大陆配偶要至少八年才能取得身份证,而且前六年时间还得半年、一年就要大陆、台湾两边飞来飞去。

    外籍配偶抵台后十五天即可取得居留证,拥有完整工作权,不需要申请什么工作证,当然更没有非法打工的问题。而大陆配偶要至少八年才能拥有完整工作权,之前非法打工即遭遣返。

    外籍配偶申请居留、定居免保证人,而大陆配偶申请居留、定居需保证人。

    外籍配偶高等学历被承认,而大陆配偶高等学历不被承认。

    外籍配偶入籍后即可担任11职等以下公职,12职等以上需等10年。而大陆配偶入籍后需等10年才能担任任何职等的公职。

    外籍配偶被判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属故意犯罪者,才遭受废止居留许可的处分,而大陆配偶犯任何轻罪即可被遣送出境。

    “这些政策岂止是歧视,简直是把大陆配偶当贼一样地防着嘛”,隔天在一家咖啡馆里,萧琳义愤填膺地对云芳和周丽这样说。经过了上次的救援活动,三家人现在走得更近了,尤其是三个女人,彼此都认作是娘家姐妹,隔三差五地就要找名目聚在一起,吃个小吃,喝个下午茶什么的。这天什么名目都没有,就是萧琳下午有个会临时取消了,她突然多出来两个小时的空闲时间,就打电话找云芳跟周丽,约好到那家咖啡馆见面。云芳本来在餐馆忙着准备晚饭,周丽在自家店里,但是有什么比姊妹相聚更要紧的事呢两个人都是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云芳把事情交给店员,周丽索性提前关店,都相跟着到了咖啡馆来。

    “我最近也一直在想这些事情”,云芳啜一口咖啡,悠悠地开口说道,“我来台湾的年头最长,将近十年了。头些年都是为生存在奋斗,起早贪黑的,开餐馆、挣钱、还贷款、攒养老金、攒孩子的教育基金,这些目标现在有的达到了,有的还在努力,但起码一家人的温饱是没有问题了。我有时就问自己,人生在世,除了挣个温饱,总还得再挣点啥吧再一问,还想挣点什么呢我最想挣的就是要过上真正体面的生活,不仅是我自己,还包括所有像咱们这样嫁来台湾的姐妹。比如说结婚就是要跟老公孩子在一起,被迫的两地分居就不是我想过的体面生活。再比如说我是师范毕业的,想当老师,就能去找个老师的工作,而不会被人以没有身份证或是学历不被认可等等有的没有的理由而拒绝。”

    “还有不用担心发生什么事情就会被强制遣返出境”,周丽触动伤心事,说着说着又红了眼圈,“我现在还时不常地会做恶梦,两个女儿以前已经能自己睡觉了,自从我回来,晚上非得要抱着我才能入睡,还经常从睡梦中吓醒过来,哭着喊着找妈妈。这种生活,不论在哪里我想都不能称得上是真正体面的生活。”

    萧琳说,“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罗斯福总统,曾经对现代民主社会的人权概念下过定义,他说所谓人权,就是人民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以及免于恐惧的自由。按照这个标准来看,台湾社会在对待我们大陆配偶的人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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