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本来应该轮到靳冰云的,可是林凡今天的安排让风四娘太感动了,加上今天又是风四娘的生辰,于是靳冰云便让给了她。

    风四娘跟着林凡回到房内,林凡有些玩味的看着她。

    “干嘛啊,这样看着人家?”

    风四娘有些不解,林凡为什么这样看着她,她还以为自己身上有哪里不对呢。

    “我记得刚进客栈的时候,你可是很慌乱的啊,怎么现在这般大胆?”

    林凡饶有兴趣的问了起来。

    “人家太感动了嘛,恨不能立马以身相许呢!”

    “你考虑好了?”

    “没什么好考虑的,我风四娘敢爱敢恨,既然做出决定,那就绝不后悔!”

    林凡闻言不再多问,既然风四娘这样说,那林凡再问的话就有些不解风情了。

    于是林凡把她抱到床上,放下床帏欺身而上。

    一切风平浪静以后,风四娘愕然的发现自己的内力正在飞速提升,很快便由宗师初期进阶到宗师巅峰。

    她今年二十岁,是从六岁开始修炼武功的,也就是说她花了十四年才从不懂武功提升到现在的宗师初期。

    如果要让她自己修炼的话,从宗师初期到宗师巅峰,那她起码还需要十年时间,这下算是省了她十年苦修。

    看着已经过了子时,林凡开始写起了日记。

    【子时已过,又到了写日记的时候,今天倒是没有经历什么大事,但是却收获了两位美人,也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大事?】

    “又有女人了,早晚有一天,这江湖上的美人都要被你一网打尽,到时候你就等着成为武林公敌,被人口诛笔伐吧!”

    女侠们看着这里暗暗吐槽,她们虽然没有细数,但也知道林凡的女人早已经超过了双掌之数。

    【因为我的女人们都要转修素女经,所以今天的我又是一个人上路,在到达金陵城的时候,正巧碰上尚秀芳在金陵演出,此乃天助我也。

    早就听说说石青璇的箫和尚秀芳的歌都是当世一绝,青璇已经跟在了我身边,如今有缘碰上尚秀芳,那也不能错过了。

    当世貌美的女子有很多,但是能当得一代大家称呼的也就石青璇和尚秀芳两个人了!】

    “你这偷心小贼,还真是一个都不打算放过啊?石青璇也就算了,怎么又来了一个尚秀芳。”

    女侠们看到这里,也忍不住摇了摇头,真是服了林凡了。

    【秀芳的演出在金陵城举行还是第一次,当然,这也是最后一次,因为从此以后秀芳就会夫唱妇随,相夫教子,秀芳大家就跟青璇大家一样,从此成为江湖绝响。

    不过过程如此顺利是我没想到的,在我听完秀芳演唱,情不自禁向她发出同游天下的请求,本以为秀芳会考虑甚至会拒绝,没想到她毫不犹豫的宣布从此不再演唱,并跟随我离开。

    一时不知多少豪杰心碎,我看在场宾客连杀了我的心都有了,可惜只不过是一群土鸡瓦狗罢了,连一个江湖上有名有姓的高手都没有,又怎能阻我?

    只不过是用威压震慑了一下而已,就无人再敢聒噪,不过毕竟他们都是宾客,秀芳也不喜欢打打杀杀,我也就没跟他们动手,大发慈悲放了他们一马。

    如此绝色美人又岂是凡夫俗子可以拥有的,这帮人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真是不自量力!】

    “按照你的想法,这天下美人看来都该是你的,毕竟除了你也没有别人能配的上她们了?就是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来大秦,要知道七国美人可是数不胜数呢!”

    【随后我带着秀芳离开,没想到还在荒郊野岭发现了一座客栈,本还在疑惑究竟是谁做这赔本的买卖,竟然在这么荒凉的地方开客栈。

    没想到倒是在这看到了另一个绝色佳人风四娘,风情万种说的就是她吧?

    四娘穿衣大胆,举止轻佻,但又完美掌握好了尺度,让人觉得她媚而不俗,妖而不艳,难怪会有风妖精的名头。

    在这荒山野岭客栈浴池里洗澡,也就风妖精能赶出这事了,据我所知,性格如此大胆的江湖女侠,也就婠婠能与她相提并论吧?

    不,可能婠婠都不如她,不过还未曾见过婠婠,我还不能得出结论,婠婠是魔女,风四娘却是妖精,两者不知道谁更甚一筹!】

    “我才不会输给风四娘那个妖精呢,等我学会天魔策,就给你跳一次天魔舞,让你知道不仅石青璇的箫,尚秀芳的歌,还有我婠婠的舞!”

    身披红色缎带,赤着双足的婠婠看到这里不由媚笑了起来。

    【不过风四娘想让我陪她去偷沈璧君的嫁妆,这点倒是我没有想到,她还挺有执念的呢?想体验一次大小姐风风光光的出嫁?却不知道风光归风光,但沈璧君并不快乐吧?

    被沈飞云禁锢在沈家庄十八年,沈璧君这只金丝雀早已经不能忍受,更何况沈飞云还没经过她的同意就将她许配给了连城璧呢?

    按照本来的发展风四娘和萧十一郎去沈家庄偷沈璧君的嫁妆之一割鹿刀,结果刀没有偷到,却误打误撞把沈璧君带了出来。

    沈璧君这只金丝雀一朝脱困,便欢天喜地想去寻找外面广阔的天空,可惜三番两次被人算计觊觎,这也给了萧十一郎机会,让他多次英雄救美,俘虏了这个武林第一美人的心,哪怕六君子之首的连城璧也不能动摇她的决心。

    早期没有黑化的连城璧确实是个翩翩公子,不论家世武功,文采性格都是一等一的,按照道理的话,连城璧应该比萧十一郎更值得让人托付终身,可惜爱情是不讲道理的。

    女人的心一旦有了一个人,那就很难再容得下另一个人了,更何况被束缚了十八年的沈璧君向往的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连城璧这样的世家公子不是沈璧君考虑的对象,反而江湖浪子的萧十一郎更加吸引她。

    不过既然我来了,那沈璧君交给我就好,连城璧也好,萧十一郎也罢,也就没有他们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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