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办法,我们就像最开始那样,保持着朋友的距离,不要越过那条线。”
白猫再次若有所思:“拔鸟断情?”
祝平炎羞愧难当:“不是这个意思,话说这都谁教你的?”
“程九说的,他说这是男人的最高境界。”
祝平炎冷笑:“特战队的经费减三成。”
正在训练特战队的程九忽然打了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对下面训话:
“你们是不是觉得现在的日子很轻松,不用拼命就可以拿钱,但是你们要记住了,想赚更多钱,就得出更多力,来了大汉,就要适应这边的环境。
会长没有给你们安排教官,但是你们自己不能放弃训练,就算放下枪,你们也不至于成废物吧?特战队未来的经费,全都要看你们的表现了!”
这次换白猫敲了祝平炎的脑袋:“不能公报私仇。”
祝平炎之所以气急败坏,是因为这是实话,他的做法很对不起白猫,这不是什么失忆就能当做借口的。
他只能低下头,再次重复:“白猫,对不起。”
白猫无所谓的说:“没事,不就是像以前一样吗,我只要在你身边就好。”
祝平炎心中一暖,抬起手想抚摸白猫的脸,但是立刻放下了手,就这样吧,这样挺好。
既然已经决定和白猫做普通朋友,按说与钱志远联姻的事也不需要白猫的首肯,但祝平炎还是询问了白猫的意见。
听说祝平炎要娶另外一个女人,白猫很诧异:“这是什么操作?有点看不懂。”
“这是为了救回李栀必须要做的选择,等事情结束之后就会离婚。”
白猫很会举一反三:“那我们也可以先结婚,等李栀来了再离婚啊?”
祝平炎苦笑:“笨蛋,你和那个钱小姐不一样,她只是……”
他到底没说她只是工具这样的话,虽然是事实,但实在有些残忍,“她只是让我度过这个短暂困境的手段而已,事后我会帮她找到更好的伴侣。”
“哦。”白猫瘪着嘴,有些不高兴,但还是同意了。
-
祝平炎与钱志远正式结盟,和齐乐山那种短暂结盟不同,钱志远将女儿嫁给了祝平炎,双方的关系不算牢不可破,但总比一纸协议要稳固得多。
与此同时,祝平炎从天庭买了一件可以制造幻觉的法器,由于功能要求的很详细,要的也很急,所以是悬赏而不是购买,价格开的很高。
不过他对法器的外形和强度都没有要求,所以很快就买到了,而且价格也并没有太离谱。
不过在天庭买的东西无法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东西要在两天之后才能送过来。
本来祝平炎以为这点延迟不算什么,婚礼怎么也要在几天后才进行吧?结果钱志远给了他一个惊喜。
钱志远早就把一切都准备好了,而且让女儿当侧室他都同意,自然也没太讲究仪式感,一天之后这位叫钱文慧的小姐就入了祝平炎的家门。
婚礼上,祝平炎本来打算佯装喝醉,结果钱志远微微一笑,不仅没人敢灌他酒,他主动挨个桌子敬酒,本想每人喝两杯,很快就醉了,结果一桌人一齐与他喝了两杯,这桌就算是结束了。
本来因为时间仓促,人就很少,几桌子就结束了,才喝了这么点,装醉实在有点太假了。
不过祝平炎也有对策,他直接一把迷药给新娘干趴下,然后就这么愉快的结束了第一天。
之后法器送到,虽然对普通人可能触怒天道,但床笫之事拥有天然的隐蔽性,只对一个人使用,应该问题不大。
可能因为祝平炎要求的是指定幻境,法器的形状有点奇怪,不过反正别人也看不到,无所谓了。
晚上,祝平炎帮钱文慧脱了衣服,让她做了一场春梦。
钱文慧也算是颇有姿色,这一夜祝平炎过的很是煎熬,但事情结束后,钱文慧注定要被他送走,他实在不想再被说拔鸟断情了,只能当一回柳下惠。
只是次日晚上,当祝平炎再次去解开钱文慧的衣服时,发现她明显有些畏惧,祝平炎还什么都没说,她就反复说要温柔一些。
一番旁敲侧击,祝平炎才知道昨晚的那个春梦,似乎并不美丽。
祝平炎心里有些怜悯这个女人,所以花了些时间温柔的安抚她,之后才让她陷入幻境。
由于是定制法器,幻境的核心内容是固定的,都是围绕那点事情展开,但是具体的内容会根据钱文慧自身的想象而变化。
钱志远说,他之所以一定要联姻,是因为钱文慧暗恋祝平炎,一定要嫁给他。
如果真是这样,在钱文慧的想象中,她和祝平炎的第一次应当非常美好才对,但事实并非如此,在钱文慧的想象中,祝平炎粗暴无礼,那简直算不上春梦,而是噩梦。
钱文慧在白天表现的毫无破绽,就像是一个合格的好妻子,但是从她对祝平炎的想象中,就可以看出她绝非真心喜欢祝平炎。
这就有意思了,钱志远到底为什么一定要和他联姻?
钱文慧陷入幻觉中昏睡在一旁,祝平炎则苦心思考这利益关系,他实在无法理解现在的情况,看不透钱志远在想什么。
敲门声打断了祝平炎的思考,他走到门口,从猫眼向外看了一眼,是白猫,那就不需要伪装了,直接打开门把她拉了进来。
“怎么了?”
“无聊,来找你玩。”
祝平炎无语:“你是小孩子吗,大半夜的要玩。”
白猫侧着身子往床上看了一眼:“她是光着的?”
“幻境总要些过度,关键是,第二天早上她醒来,要是发现自己穿着衣服,难道说是我半夜醒来偷偷给她穿上的?”
白猫笑了两声:“也对啊。”
之后是一段时间的沉默,双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白猫率先打破了沉默:“出去走走?”
祝平炎摇头:“不行,被人看到的话,时间对不上,明天我就要开战,最后一天了,还是别出乱子比较好。”
“也对啊。”
白猫再次若有所思:“拔鸟断情?”
祝平炎羞愧难当:“不是这个意思,话说这都谁教你的?”
“程九说的,他说这是男人的最高境界。”
祝平炎冷笑:“特战队的经费减三成。”
正在训练特战队的程九忽然打了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对下面训话:
“你们是不是觉得现在的日子很轻松,不用拼命就可以拿钱,但是你们要记住了,想赚更多钱,就得出更多力,来了大汉,就要适应这边的环境。
会长没有给你们安排教官,但是你们自己不能放弃训练,就算放下枪,你们也不至于成废物吧?特战队未来的经费,全都要看你们的表现了!”
这次换白猫敲了祝平炎的脑袋:“不能公报私仇。”
祝平炎之所以气急败坏,是因为这是实话,他的做法很对不起白猫,这不是什么失忆就能当做借口的。
他只能低下头,再次重复:“白猫,对不起。”
白猫无所谓的说:“没事,不就是像以前一样吗,我只要在你身边就好。”
祝平炎心中一暖,抬起手想抚摸白猫的脸,但是立刻放下了手,就这样吧,这样挺好。
既然已经决定和白猫做普通朋友,按说与钱志远联姻的事也不需要白猫的首肯,但祝平炎还是询问了白猫的意见。
听说祝平炎要娶另外一个女人,白猫很诧异:“这是什么操作?有点看不懂。”
“这是为了救回李栀必须要做的选择,等事情结束之后就会离婚。”
白猫很会举一反三:“那我们也可以先结婚,等李栀来了再离婚啊?”
祝平炎苦笑:“笨蛋,你和那个钱小姐不一样,她只是……”
他到底没说她只是工具这样的话,虽然是事实,但实在有些残忍,“她只是让我度过这个短暂困境的手段而已,事后我会帮她找到更好的伴侣。”
“哦。”白猫瘪着嘴,有些不高兴,但还是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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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平炎与钱志远正式结盟,和齐乐山那种短暂结盟不同,钱志远将女儿嫁给了祝平炎,双方的关系不算牢不可破,但总比一纸协议要稳固得多。
与此同时,祝平炎从天庭买了一件可以制造幻觉的法器,由于功能要求的很详细,要的也很急,所以是悬赏而不是购买,价格开的很高。
不过他对法器的外形和强度都没有要求,所以很快就买到了,而且价格也并没有太离谱。
不过在天庭买的东西无法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东西要在两天之后才能送过来。
本来祝平炎以为这点延迟不算什么,婚礼怎么也要在几天后才进行吧?结果钱志远给了他一个惊喜。
钱志远早就把一切都准备好了,而且让女儿当侧室他都同意,自然也没太讲究仪式感,一天之后这位叫钱文慧的小姐就入了祝平炎的家门。
婚礼上,祝平炎本来打算佯装喝醉,结果钱志远微微一笑,不仅没人敢灌他酒,他主动挨个桌子敬酒,本想每人喝两杯,很快就醉了,结果一桌人一齐与他喝了两杯,这桌就算是结束了。
本来因为时间仓促,人就很少,几桌子就结束了,才喝了这么点,装醉实在有点太假了。
不过祝平炎也有对策,他直接一把迷药给新娘干趴下,然后就这么愉快的结束了第一天。
之后法器送到,虽然对普通人可能触怒天道,但床笫之事拥有天然的隐蔽性,只对一个人使用,应该问题不大。
可能因为祝平炎要求的是指定幻境,法器的形状有点奇怪,不过反正别人也看不到,无所谓了。
晚上,祝平炎帮钱文慧脱了衣服,让她做了一场春梦。
钱文慧也算是颇有姿色,这一夜祝平炎过的很是煎熬,但事情结束后,钱文慧注定要被他送走,他实在不想再被说拔鸟断情了,只能当一回柳下惠。
只是次日晚上,当祝平炎再次去解开钱文慧的衣服时,发现她明显有些畏惧,祝平炎还什么都没说,她就反复说要温柔一些。
一番旁敲侧击,祝平炎才知道昨晚的那个春梦,似乎并不美丽。
祝平炎心里有些怜悯这个女人,所以花了些时间温柔的安抚她,之后才让她陷入幻境。
由于是定制法器,幻境的核心内容是固定的,都是围绕那点事情展开,但是具体的内容会根据钱文慧自身的想象而变化。
钱志远说,他之所以一定要联姻,是因为钱文慧暗恋祝平炎,一定要嫁给他。
如果真是这样,在钱文慧的想象中,她和祝平炎的第一次应当非常美好才对,但事实并非如此,在钱文慧的想象中,祝平炎粗暴无礼,那简直算不上春梦,而是噩梦。
钱文慧在白天表现的毫无破绽,就像是一个合格的好妻子,但是从她对祝平炎的想象中,就可以看出她绝非真心喜欢祝平炎。
这就有意思了,钱志远到底为什么一定要和他联姻?
钱文慧陷入幻觉中昏睡在一旁,祝平炎则苦心思考这利益关系,他实在无法理解现在的情况,看不透钱志远在想什么。
敲门声打断了祝平炎的思考,他走到门口,从猫眼向外看了一眼,是白猫,那就不需要伪装了,直接打开门把她拉了进来。
“怎么了?”
“无聊,来找你玩。”
祝平炎无语:“你是小孩子吗,大半夜的要玩。”
白猫侧着身子往床上看了一眼:“她是光着的?”
“幻境总要些过度,关键是,第二天早上她醒来,要是发现自己穿着衣服,难道说是我半夜醒来偷偷给她穿上的?”
白猫笑了两声:“也对啊。”
之后是一段时间的沉默,双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白猫率先打破了沉默:“出去走走?”
祝平炎摇头:“不行,被人看到的话,时间对不上,明天我就要开战,最后一天了,还是别出乱子比较好。”
“也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