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过了一会儿,慕容玥又来了,这一次,他还让人送来了吃的,七七八八的,总共有十几样。

    “今晚就随便对付一下吧,改日回了府,我再给你好好补补。”慕容玥贴心地舀了一碗人参鸡汤递给她。

    此时,他已换上了一套赤金刺绣的常袍,那艳丽的颜色,繁复的刺绣衬得他越发贵重与肤白貌美了。肤白貌美用在男人身上似乎不妥,可是用在他身上却再贴切不过。

    不得不说,北朝慕容家的美人基因真是强大。

    是的,慕容玥是妥妥的北朝皇族,如今北朝的太后是他亲妈,皇帝是他一母同胞的兄长。他排名第十一,是一位北朝的十一王,名副其实的亲王。

    三日前,孙清扬跟着他到了北朝,当马车在他的十一王府大门前停下的时候,孙清扬却没有下车,而是扭头就走了。

    她在皇族身上吃太多的苦头,早已发誓今生今世不再与皇族有瓜葛,却没想到才放下一个小王爷,又来了一个亲王爷,这是要了她的老命吗?她坚决不妥协。

    “慕容玥,我打算过几天就走。”孙清扬没有动筷子,而是平静地说道。

    慕容玥端着鸡汤的手一抖,险些泼出。

    “你想去哪儿?”他放下鸡汤问。

    “天大地大,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孙清扬这才拿起筷子,挑了一筷子面来吃。面是筋道的,配料也足够多。但是总觉不入味。就像她对慕容玥,他对她足够好,可她不敢再爱了,所以总是保持着远远的距离。

    “好,你去哪儿,我跟你去哪儿。”慕容玥坚定地看着她。

    她眉头一皱,重新搁下镶金的象牙箸,郑重道,“没有你,只有我。”

    “孙清扬,你太小瞧我的决心了。”慕容玥用同样的口吻回答她。

    他端起一旁的桃花酿喝了一口。这一席的酒菜是京畿最好的酒楼五柳饭庄叫来的,菜是好菜,酒是上好的桃花酿,微甜微苦,入口柔和,甚合他的口,忍不住又多喝了几口。

    孙清扬眉头紧锁,拿起汤勺,舀了勺人参鸡汤,在嘴里品了品,人参的苦味与鸡肉的香气融合了,名副其实的补汤,可是她却不怎么喜欢,只浅尝了一口,就移开了。

    她抬头看向慕容玥,柔和的灯光下,慕容玥的双颊被桃花酿晕染得嫣红,真是人比桃花娇。她心里惊叹,都说慕容氏的男女艳冠天下,所言不虚,而慕容玥显然是其中的佼佼者。

    “慕容玥,我之所以跟你来北朝,只是我想来北朝,而非因为你。我想到处走走,到处看看。就好像蒲公英的种子,遨游四海,浪迹天涯。这一世,我只想为自己而活着,不想再为谁停留。”孙清扬低下头,拨弄着镶金的象牙箸。她的手指比那象牙还白上几分,还纤细几分。

    慕容玥忍不住握住她的手,深情道,“孙清扬,我回南月找你,你就应该看出我的决心了。反正这一世,我是个无所事事的闲散王爷,想去哪儿,也不会有人拘着。你想去哪儿,我都陪你去。若是哪天累了,无论停泊在哪里,我们就在哪里安家。”

    桃花酿入口柔和,可后劲大,他不甚酒力,多喝几口已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了,而孙清扬之于他,无疑是世间最柔和后劲最大的酒,他有些无法自拔了。

    “不说这个了。”孙清扬知道自己暂时是无法说服对方的,于是抽回手,重新拿起象牙箸,挑了几个菜吃了起来。

    “这会儿你是否应该告诉我,先前到底发生了什么?”慕容玥夹了个鸡腿往孙清扬面前的盘子里放。

    “今天下午,我在街上闲逛的时候,看到有人强行拉走那姑娘。本想去阻止的,奈何对方人多。我便只好尾随其后,等机会伺机行事。那伙人将那姑娘关进一个小院后就离开了。我趁机潜入那院子,准备去救那姑娘,没想到屋里有个男的,正打算凌辱那姑娘。”孙清扬平静道。

    “所以,你为了救她而受伤的?”慕容玥皱起了眉头。

    “没想到那男的功夫不弱,还随身携带武器,我没防备,挨了他一刀,但是他也好不到哪儿去,腹部也挨了我一剑。”孙清扬冷笑。

    慕容玥的眉头皱起,“这是皇城,怎会有人如此胆大包天,况且我看那姑娘似乎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儿。”

    “嗯,她身边原来是有女婢跟随的,但是那伙人狡诈,用计将她的那些女婢给骗走了。依我看,那伙人绝非第一次做这种事。而且我救出那姑娘的时候,他们的人还敢追出来。我估摸着此人背景不一般。你是这北朝的亲王,是不是能查查这些人的底细。”孙清扬夹一片红糟鹅肉放入口中,慢慢咀嚼着。

    “你就是不说,我也会去查的。我倒想看看那些人到底什么来头,竟然敢动我的人。”慕容玥目光露出些许的狠厉来,随即看向孙清扬,微微有些责备,“往后不许你再为了谁受伤了。”

    就在这时,被派去照顾那姑娘的宫女如梅来禀告了,“王爷,孙小姐,那位姑娘醒了,她想找孙小姐说话。”

    孙清扬当即去了隔壁房。

    那女子已在如梅如兰的帮助下,换洗过衣裳了,此时正坐在床头,披散着头发,脖颈处有两块青紫,那是被凶徒掐过的痕迹。

    女子的神色有些恍惚,见到孙清扬进来,微微一愣,随即挣扎着要起身下床。

    “姑娘还是坐着吧,不必起来。”孙清扬出声制止。

    “姑娘救命之恩,金兰无以为报。”女子哽咽道。

    “快别这么说,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孙清扬轻描淡写道。其实手臂上的伤着实有些深,虽然已经上了药,但仍旧有些隐隐作痛。

    “姑娘,金兰有个不情之请,还望姑娘帮忙。”女子仰起娟秀苍白的脸庞看向孙清扬。

    “金小姐言重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吧,我若能办到,尽力而为便是。”孙清扬柔声道。

    女子此时穿的是孙清扬的衣裳,而她的衣裳被雨淋湿了,如梅已将其清洗了,这会儿正挂在暖房中晾晒。那是上等的蜀锦所制的衣裳,袖口领口皆有精美的金线缠枝莲刺绣。

    放眼整个京畿,能够穿得起这样贵重的衣裳的,怕是不多。所以可以推断此女子绝非普通人家的姑娘,定是非富即贵的豪门贵女。

    但见她面容姣好,葇荑如削葱根,纤细柔嫩,可见平日保养得当,是那些日日要洗衣做饭的贫家女无法比拟的。

    “有劳姑娘寻个稳妥的人去我家中送个信,报个平安。”金兰说道。

    她说话时,声音不高,语调温和,举手投足皆是高门女子的做派。

    “金姑娘不说,我也要来询问的。但不知姑娘家在何处?”孙清扬问。

    金兰拉着孙清扬的手,勉强挤出一丝笑意道,“别一口一个金姑娘了,我姓何,今年十九岁了。你呢?”

    “我姓孙。”孙清扬顿了顿,又道,“闺名清扬,也是十九岁。”

    “那真是太巧了,但不知你是几月份生的?”何金兰问。

    “三月初三。你呢?”

    何金兰抿抿嘴,“三月十五,正好比你大十来天。既然如此,那咱们不妨以姐妹相称,也就不必一口一个姑娘了。”

    她的声音轻轻柔柔的,像极了春日里纷飞的柳絮。

    孙清扬笑言,“那再好不过了,姐姐在上,受妹妹一拜。”然后有模有样地朝何金兰作揖。

    “你这顽猴,可惜我的脚受伤了,无法回礼。不过既然生受了你这一拜。”何金兰这才真正笑了,当即从手腕上退下一只碧玉镯子,然后拉起孙清扬的右手,将那玉镯子套在她的手腕上,“这个就当做是见面礼吧。”

    孙清扬收了玉镯,取下一对东珠耳珰作为回礼,“我也不白拿姐姐的,这对耳珰还请姐姐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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