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杨德立被抓了,但是他一直喊冤。

    只是当时他的疑点最大,最后被屈打成招。

    不过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杨德立又翻供了。

    这个案子一直侦查了2年,杨德立也一直被关押着,直到2003年的6月28日,他才被无罪释放。

    而这起案子,也成了悬案。

    直到杨新海被捕后,这个案子才真相大白。

    这杨德立差一点就成了杨新海的替死鬼。

    而杨德立被捕的这两年里,杨新海却在疯狂的作案。

    郭庄村惨案发生后的第二天,杨新海就坐公交车逃亡到了跟周口相邻的驻马店。

    在这里,他又瞄上了关王庙乡一个村子里的小商店。

    这个店里有两个年轻的女性在看店。

    而且这个店比之前那个小卖店大的多,杨新海估计这家店里应该能抢到不少钱。

    当天晚上,他潜到店门外,观察了一下。

    他发现这个店外面的铁门并没有上锁,但是门从里面被顶住了,开不开。

    于是他又绕到了后面的窗户。

    这窗户是开着的,但有钢筋挡着,人是进不去的。

    好在他早有准备。

    他拿出绞钢筋用的卡钳,剪断了窗户上的两根钢筋,又把钢筋扳起来,留出的空间正好可以容纳他穿过去。

    不得不说,他因为发育不良而瘦小的身躯,反而成了他作案的有利条件。

    杨新海从窗户钻进屋内,看到里面的一张床上,睡着3个人。

    两个年轻的女性,中间睡着一个3,4岁的小男孩。

    杨新海猜测年长的那个应该是小男孩的妈妈,有二十七八岁。

    年轻的那个,是这女人的妹妹,十八九岁的样子。

    此刻她们睡的正香,完全没有觉察到屋内潜入了一个恶魔。

    杨新海第一时间也没有动手杀人,还是先找钱。

    他在一个抽屉里找到了一百多块钱。

    不过他觉得有点少,因为这么大的一个商店,不可能只有100多块,肯定在其他地方也藏了钱。

    但他怕自己继续找钱会吵醒睡着的三个人,于是他又决定,先把这三人给解决了。

    他这回没用铁锤,而是用之前剪钢筋的卡钳。

    他先是砸了小孩的母亲,砸了两三下。

    接着是女人的妹妹,也是两三下。

    最后的小男孩,他是直接用手掐死了。

    杨新海的身材虽然瘦小,但是他在劳教的时候,天天砸石头,练出了惊人的臂力。

    这时候把这力气用来砸人,简直小意思。

    床上的三个人就这么无声无息的在睡梦中离开了这个世界。

    杀完人之后,杨新海看着这两个年轻女人,他当然不会错过。

    正当他要对年轻的妹妹施暴时,没想到,商店旁边挨的很近的一家诊所里的医生,居然听到了这里的动静。

    当时医生吴峰赶紧跑出来查看,拿着手电往这边的屋子照,并大声的问到:

    “谁,发生什么事了?”

    那手电的光差一点就照到杨新海身上了。

    杨新海吓得赶紧爬起来,捡起卡钳慌不择路的从商店的西门跑了出去,钻进了对过的一片玉米地里。

    杨新海杀人的时候凶残无比,他的内心却极其脆弱,经受不起一点点的风吹草动。

    只要遇到一点点反抗,他就会吓得心惊肉跳。

    杨新海逃走的时候,吴峰看到了他的背影。

    但是杨新海跑的极快,所以吴峰放弃了去追他,转而进了商店,去查看屋内的情况。

    结果就看到了店内的卧室里,两个女人和一个孩子满头鲜血的倒在床上,已经没有了呼吸。

    杨新海在短短几天内连续犯下两宗命案,他胆子也越来越大。

    此后的案件,他再也没有手软过,基本上都不留活口。

    2000年的国庆节,杨新海又瞄上了一个小女孩。

    那女孩只有12岁。

    但是在杨新海看来,那是最新鲜的猎物。

    当天晚上他就行动了,他从来不会延误时机。

    那天,家里没有其他人,只有63岁的奶奶和12岁的小女孩,以及小女孩7岁的弟弟。

    杨新海进屋后目标明确,直接砸死了奶奶和男孩。

    因为他的主要目标就是小女孩。

    小女孩一个人睡在另一个屋里,杨新海也没有让她活着,先把她砸死,随后对她进行了奸尸。

    自从他开始杀人之后,他越来越迷恋上了杀人带来的快感。

    杨新海这一次杀了3个人,抢了7块钱。

    而且这一次,又有一个人差点成了他的替罪羔羊。

    并且这个蒙冤的替罪羊还被劳教了1年。

    以至于大家很长时间都把他当成杀人犯,连他儿子娶媳妇的事都因为这个原因被耽误了。

    一直到2003年被抓,杨新海都是用同样的方式一共作案26起,杀害67人。

    只要有年轻的女性,他是不会放过的,都会对她们进行性侵。

    不过,杨新海从来不碰30岁以上的女人。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杨新海曾经跟一个30多岁的女人有过纠葛,后来就对30以上的女人产生了厌恶感。

    当时杨新海还是一个老实本分的打工仔,他在山西临汾一个水利局的建筑工地上当小工。

    在那儿工资并不高,一天2块钱。

    不过杨新海那个时候对生活的要求也不高 。

    穷苦惯了的他觉得,能凭着自己的双手挣钱,就很满足。

    杨新海在工地辛辛苦苦干了3个多月,工程完工时,他领到了180多块钱。

    这些钱对于杨新海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他揣着这些钱离开了工地,打算换份工作。

    当时他想先找个住的地方。

    原来在工地打工,工地有宿舍。

    离开了工地,他就只能露宿街头了。

    不过他很快在乌衣巷找到了一个住处。

    那家住着一个寡妇,正好多了一间房。

    当杨新海问她租不租房时,寡妇同意把空出来的那件房租给他。

章节目录

真实罪案录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书林文学只为原作者方小糖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方小糖并收藏真实罪案录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