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                  张曦知道自己此刻的模样一定十分狼狈,想到自己要这样站上冠军的领奖台,他便有些犹豫。

    就在张曦焦头烂额的时候,只见小路上,一名小厮朝张曦飞奔而来。

    小厮跑到张曦面前,喘了一口气,说道“你可是张公子吗?”

    张曦看着眼前陌生的小厮,一脸警惕地问道“在下确实姓张。可你是谁?找我何事?”

    “公子,莫怕”小厮是名十六、七岁的男子,灰色下人服饰,一脸精明的模样。

    小厮见张曦谨慎模样,便退后一步,保持安全距离后才开口说道“我家小姐,让我过来给张曦张公子送衣服的。你是张曦公子吗?”

    听了小厮的话,张曦才放心下来,连忙回答道“我是张曦。不知你家小姐是谁?”

    “我家老爷姓林。我家小姐自然便是林小姐”小厮一脸高傲地说道。

    小厮的回答,让张曦理所应当地想到了林秀娥。因为只有林秀娥刚才看到了自己落魄的模样。张曦心中感动,也没有再继续询问小区。

    小厮见对方承认身份,也就站定在张曦面前。抬头上下打量了张曦一番,脸上玩味的笑容。

    而小厮的笑容,让张曦十分难堪。因为他知道自己此刻的狼狈。“林小姐让你送的衣服呢?”

    小厮听张曦的问话,便连忙将背上的包裹解了下来,拎到了手上,然后说道“我家小姐让我赶紧送来,所以我怕误事,背着衣服一路从小路跑来,这才寻到了公子”

    张曦这才发现,小厮身上一直有一个包裹。等他从小厮手中接过包裹,打开后,才发现,包裹里有一套华服,是绸子衣服。

    张曦捧出衣服,摸了摸衣服的料子,感受着华服带来的触感。想到,刚才他还在为一身湿衣而发愁。林小姐便让家丁送来了干净的衣服。

    这不但解了张曦的燃眉之急,也让他心中更加自满起来。虽然刚才,他与林小姐虽只说了几句话,但他有信心,自己在林小姐心中有好印象。否则,林小姐怎会让家丁送来衣服呢?

    想到这里,张曦就抑制不住再见到林秀娥的冲动。

    “这真是林小姐,让你送来的吗?”张曦虽然已经肯定,但还是出于炫耀的目的,还是问了一句。

    小厮虽然脸上有不耐烦的表情,但还是回答道“你这公子,怎么这么不相信人呢?如果不是我家小姐吩咐的,难道我吃饱了撑得,给一名陌生男子送衣服来吗?”

    面对小厮的讥讽,张曦完全没有放在心上。他笑了,有此红颜知己,也算这次落水值得了。

    于是,张曦开心地收下,正准备找个僻静的地方换上干净的衣服。却见小厮没有离开的意思,这让张曦不免紧张起来。他一紧张,将衣服里的东西抖落了出来。

    “咦,这是?”张曦见从衣服里掉落的东西,惊呼出来。原来是一块凝脂般的玉佩。

    “哦。那是我家小姐给公子的定情信物。”小厮说道“我家小姐,还有一句话,让我带给公子”

    “小姐还有带给小生的话吗?”张曦一听,便喜笑颜开,期待起来。

    小厮见张曦脸上的笑容,忍住不屑,笑着说道“小姐说,公子现在是龙困浅滩,让公子不要灰心,她相信公子迟早有一天能一飞冲天,名扬天下的。还希望公子将来发迹时,不要忘记她。”

    “小生怎会?”张曦连忙否认,就差指天赌咒“还请小哥,将我的话原本带到。张某何其有幸,能得到小姐的赏识。小生一定会努力,不辜负小姐的厚望。也请小姐等候些时日,只要明年,小生高中,便一定去林府,求娶小姐”

    张曦对明年的科举十分自信,仿佛状元是其囊中之物。

    这也不是张曦太自大,而是他本身的确也是有才之人。抛开人品不谈,张曦的学识和天赋都是顶尖人物。不然,也不会家境贫寒,还能入白马书院读书。

    谁都知道,白马书院是京中,乃至赵国,最顶尖学院。其院长,都是内阁辅臣退下来的官员,门生几乎都在朝中做官。

    所以,民间一直传言,进了白马书院,将来一定能官运亨通。这也导致,白马书院是所有读书人心向往之,挤破头颅的圣地。

    张曦家势普通,又无大名声,但他却又格外自信。这份自信,便是白马书院学生的身份带来的。所以,他也并没有怀疑,他一介草民,并无功名,一位只见过一面的千金小姐,对他这样上心,还不顾礼义廉耻,与他私相授受。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是否有问题?

    张曦兀自感动,却不见一旁的小厮一脸嫌弃的模样。

    等张曦再抬头的时候,小厮脸上的不屑一扫而光,反而换上了笑脸,说道“公子,放心吧,您的话,小的一定带到。”

    “哦,对了,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事情”小厮一副自己糊涂了,愧疚的表情说道“我家小姐让我告诉公子。男女有别,请公子原谅,在公众场合,她不便与公子相认”

    “这是当然”张曦根本不觉得这件事情有什么问题。毕竟,他现在与林小姐的身份悬殊巨大。冒然与林小姐相认,只会让她苦恼。等他明年参加科考,高中之后,一切都不是问题了。

    现在,就当是暂时的委屈罢了。张曦如此想,便没有觉得小厮说的事情是个问题。

    送衣服的小厮离开后,张曦换了新衣服,并将林秀娥送给他的玉佩别在腰间。此刻,张曦的心中都是林秀娥的影子。根本忘记了林婉萍这号人物,也忘了诗会的事情。

    等他想起来,已经天色晚了。他紧赶慢赶才回到诗会决赛场地,来不及细想,他只能赶紧写诗。

    但,眼见炉子里的香即将烧尽。他根本不能心平气静地作诗,只得搜肠刮肚从过往做过的诗中,找一首顶上。

    但毕竟是京城诗会的决赛,其他人都是一炷香的作诗时间。张曦再拖大,也不敢随便找一首,糊弄差事。就在他苦思冥想之际,脑中突然灵光一闪。

    张曦突然想到,前段时间,曾今给人代笔过几首诗,其中便有合乎题目的诗作。

    当时,他囊中羞涩,将自己的几首得意之作转手于人。虽然,当时说好,银货两讫,他不得再向其他人展示售出的诗作,即便将来见到自己的诗,也不能再告诉别人,这是他的诗作。

    张曦也报了侥幸的心理,因为当时买诗的人说是富家公子为了糊弄家里人,买诗来冲门面而已。所以,他理所当然以为他能再次使用,临时交差。

    可他没有想过,会发生现在的情况。

    诗会司仪,光禄寺卿,一脸黑,望向手中的两首诗“这是怎么回事?是谁如此大胆,敢在本大人面前,明目张胆的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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