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肯定不便宜吧?”辛甘好奇地问,睡意全无,被刺激得一点都不困了。

    林雪见也没了困意,四处打量,以前她瞧不起那些崇洋媚外的人,觉得这些人不配当华夏人,总是说外国哪哪都好,空气是甜的,月亮也更圆,就连水都能直接喝,当然现在林雪见也依然觉得这些人不配当华夏人。

    她的观点从没改变过。

    但现在,她对外国的认知要改变了。

    美国确实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至少比现在的华夏先进了好几十年,但这只是暂时的,林雪见对祖国有信心,华夏将来肯定会成为和美国比肩的超级大国。

    必然会。

    “有点贵。”

    霍谨之没说具体数字,其实是超级贵,纽约本就是世界上消费最昂贵的城市之一,房价自然也是天价,谁让这儿是世界金融中心呢。

    但再贵都值得,因为华尔街在这儿。

    他在华尔街赚到的我,能在这个地段买几十栋别墅了,住在这儿不仅是为了享受,更多的是为了结交人脉。

    比如他的邻居们,个个都是业界大鳄,也是他的生意伙伴,每个月这些大鳄们都会举办派对,邀请邻居们参加,他也收到了好几次邀请,当然也结交了更多的朋友,赚到了更多的钱。

    这也是为什么有钱人赚钱越来越容易,穷人赚钱却那么艰难的原因了。

    因为资源基本上都集中在有钱人手里,穷人根本无法接触到那个圈子,自然也不会有赚钱的机会。

    辛甘感慨道:“要是我能在这儿买一栋房子就好了。”

    “那你多挣钱,以后肯定能买得起。”唐小囡鼓励。

    辛甘吐了吐舌头,“怕是难,我这点本事就不做梦了,雪见倒可以。”

    林雪见表情变得严肃,摇了摇头,“我不想在国外买任何东西,有钱也不买,而且我也不会有这么多钱,我不懂做生意!”

    她对未来已经有了很明确的规划,当一名优秀的外交官。

    工资当然不会低,可也不会太高,买别墅是不用想了,但她对物质生活的要求本就不高,茅草屋也能住,有张床就行,一日三餐也可以白开水泡饭,吃饱就行。

    穿就更随便了,遮羞保暖简单大方,是她对穿衣的基本要求,其他的时尚她从来不追求。

    辛甘笑了笑,“那我还是喜欢做生意,我比较庸俗,就喜欢赚钱的快乐,其他都不能让我满足,除了唐僧。”

    唐小囡忍俊不禁,这姑娘口口声声说对男人没兴趣,之所以对唐僧有兴趣,是因为唐僧肉能青春永驻,还能长生不老,辛甘最大的梦想,就是赚好多好多钱,活个几百年都花不完。

    走在前面的霍谨之不由嘴角抽了抽,小囡认识的这两个朋友都有点意思,那个林雪见将来应该成就会不凡,现在这么浮华的物欲社会,很难得有如此清醒的女孩了。

    别墅内部装修得低调奢华,还有几个佣人,见到唐小囡她们都恭敬行礼,一个穿着西装,举止优雅的白发中年男子走了过来,行了非常标准的吻手礼,他是霍谨之的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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