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过气偶像与黑粉
风铃当真长的很漂亮。
她身形纤细,脸蛋精致,眼睛就像阳光照耀下的黑珍珠,闪烁着神秘动人的光泽,鼻子则异常小巧,透着一股可爱俏皮的味道。两片薄薄的樱唇下面是时下最受欢迎的尖下巴,再往下则是她身上最出彩最迷人的地方如同白天鹅般的细长雪颈
相应的,为了突出这一优点,她很少穿高领的衣服,就比如今天,她穿的是一件月白色的圆领连衣裙,再加上自由披散在肩后的黑瀑长发的衬托,正常人看向她时,无论男女,目光估计都会焦距在她那曲线优美,形态无可挑剔的美颈上。
如果非要在她身上挑刺的话,那就是她不该在腰间佩戴武器,这样会大煞风景,打破她整体散发出的清纯气质,使她给人的感觉不伦不类。
假如非要佩戴武器的话,还不如不穿这种休闲型衣服,改穿马甲、皮裙、紧身裤这种劲装。
风铃也是没的选择才这样搭配的。首先,待会儿她要见的人喜欢清纯类的打扮这点她敢肯定
像那种整天窝在家里,不是对着电脑手机,就是对着漫画书的人所散发出的味道,她这位少女偶像,或者也可以称之为宅男女神,隔着几十米远便能嗅出来林岚穿越前保准是那种会喜欢自己的人,她确定以及肯定
只可惜她仅猜对了一半,林岚确实喜欢她这种风格的女孩儿,但却早已不喜欢她了,现在的林岚最适合用“黑粉”这个词来指代。
其次,林岚这会儿还在镇外的养蜂场那边呢,而前往养蜂场的这一路上谁也不敢保证没有危险,所以武器最好还是放在最方便取用的地方。
快到中午的时候,她终于抵达了养蜂场,而昨天差点累虚脱的林岚才刚起床。
养蜂场的负责人莫克尔老爹则误以为大老远的从镇子上跑来见林岚的风铃是他的女朋友,因此为老不尊的揶揄道“小伙子,瞧不出来你泡妞还挺有一手的嘛,竟然能追到如此漂亮的姑娘。老实说,我年轻时不比你差,砾石镇的漂亮姑娘没有我莫克尔不熟的。老实说”
眼瞅着莫克尔又有滔滔不绝的架势,和风铃根本不是那种关系的林岚赶紧打断道“莫克尔老爹您误会了,我和这位小姐只是同乡关系,仅此而已。”
莫克尔老爹却还是不信,直到风铃也开口否认了两人的关系“这位大叔,您真的是误会了,目前我们真的只是同乡关系。”
至于以后会是什么关系,她没说,故意留下了让人浮想联翩的悬念。
“哎,那好吧,你们慢慢聊,有需要可以叫我。”莫克尔老爹一脸失望的退了出去。
等到房门被带上后,略微一联想昨天王瑞拉拢自己入伙失败的事,便猜到风铃的意图的林岚好笑的问“莫非王瑞还没对我这个垃圾辅助死心”
风铃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他“你也说了,我们是同乡,难道同乡之间不能互相探望吗”
林岚闻言,笑容里的讥讽成分不禁更多了“大家同为地球人,自然份属同乡,更何况你我都是华人,论起乡土情分来也更重一些。”
他之所以特意使用了“华人”这个词,而非“中国人”,是因为他面前的这位偶像小姐一成名就把国籍改为了英国,他想以此提醒风铃,自己可不是那种对她一无所知的白痴。
风铃品味出他话里蕴含的意思后,弯弯的柳叶眉顿时一皱,问“那你还知道些什么”
“我知道的多着咧,但就怕你不想听。”
事实上,林岚知道的和风铃以为他知道的根本不是一回事。林岚不过是知道她表里不一,是个极其虚伪,善于利用别人的女人,风铃则以为他知道自己在地球那边已经沦为过气偶像的事。
至于她会过气的原因,一方面是媒体的注意力发生了转移,开始关注那些年纪更小更嫩的新人偶像;一方面是她不自爱,被人拍到了和男友一起出入酒店的照片,虽然她及时辟谣,说那个男的是自己表哥,去酒店的原因是为了参加家族聚会,但还是有一些粉丝不信,愤怒的脱饭了。
这就是主打“清纯”和“青春”的少女偶像和正常女明星的不同之处,她们不被允许恋爱,也不许有任何绯闻传出,因为她们的粉丝群体主要是宅男,而宅男们岂会希望自己心目中的女神和别的男人存在不清不楚的关系除非是有ntr倾向的粉丝,不然肯定容忍不了这种近乎背叛的情况。
好在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风铃的名气一时半会还不会被后来者超越,只有业内人士和一些对数据很敏感的粉丝能察觉到她已经过气,不久后就会被别人取代的事实。
但也正因事业上的发展受阻,风铃才会去玩亚兰德传奇,意图通过这种方式给自己减压,结果由于她舍得充钱,没玩多久便追上了第一梯队的玩家,引起了游戏开发者,那位神上神库缇娅的注意,从而收到了那封邮件。
话说她根本没看那封邮件的内容,完全是随便乱选的“yes”or“no”,于是稀里糊涂的转生到了亚兰德世界,开启了这段她始料未及的异域人生。
“我劝你最好别说出去,否则哼”
沉默许久后,特别要脸面,生怕别人知道自己是个过气偶像的风铃抽出自己的银色单手剑,作势威胁道。
在当前这种近距离情况下,念咒施法根本来不及,而林岚身上又没什么可以瞬间激发的魔法物品或奇物,即完全没有反抗能力。一旦动起手来,他这个纯法系的v1咒术师肯定打不过风铃这个魔武兼修的v2游吟诗人。
正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林岚一边暗叹失策了,早知就留下莫克尔老爹了,有他这个v3的老战士在场,风铃绝不敢轻举妄动。一边点头承诺道“放心,我绝不会往外宣扬你的事。”
“哼,算你识相。”
话是这么说,风铃的剑却没收起来,她继续以武相逼道“入伙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同意还是不同意瞧你长的还算顺眼,似乎还挺会赚钱的份上,我可以让你做我的第一护花使者。注意是第一哦王瑞虽然入伙入的早,却也要排在你后面,这可是极为难得的殊荣”
菲力哈贝尔赔了夫人又折兵,被林岚反将一军的事经过一整天的发酵后,在砾石镇已经不是秘密了。
而像风铃这么现实的女人,在她眼里有本事的男人就是好男人,在她心目中好男人就该被她得到手,成为她的裙下之臣,为她所用。
很不幸的是,接连在砾石镇出了两次大风头越两级击杀贝尼尼是一次,反将菲力是一次的林岚已被她认定为好男人了,所以她才会对林岚咬住不放,甚至不惜动剑。
她身形纤细,脸蛋精致,眼睛就像阳光照耀下的黑珍珠,闪烁着神秘动人的光泽,鼻子则异常小巧,透着一股可爱俏皮的味道。两片薄薄的樱唇下面是时下最受欢迎的尖下巴,再往下则是她身上最出彩最迷人的地方如同白天鹅般的细长雪颈
相应的,为了突出这一优点,她很少穿高领的衣服,就比如今天,她穿的是一件月白色的圆领连衣裙,再加上自由披散在肩后的黑瀑长发的衬托,正常人看向她时,无论男女,目光估计都会焦距在她那曲线优美,形态无可挑剔的美颈上。
如果非要在她身上挑刺的话,那就是她不该在腰间佩戴武器,这样会大煞风景,打破她整体散发出的清纯气质,使她给人的感觉不伦不类。
假如非要佩戴武器的话,还不如不穿这种休闲型衣服,改穿马甲、皮裙、紧身裤这种劲装。
风铃也是没的选择才这样搭配的。首先,待会儿她要见的人喜欢清纯类的打扮这点她敢肯定
像那种整天窝在家里,不是对着电脑手机,就是对着漫画书的人所散发出的味道,她这位少女偶像,或者也可以称之为宅男女神,隔着几十米远便能嗅出来林岚穿越前保准是那种会喜欢自己的人,她确定以及肯定
只可惜她仅猜对了一半,林岚确实喜欢她这种风格的女孩儿,但却早已不喜欢她了,现在的林岚最适合用“黑粉”这个词来指代。
其次,林岚这会儿还在镇外的养蜂场那边呢,而前往养蜂场的这一路上谁也不敢保证没有危险,所以武器最好还是放在最方便取用的地方。
快到中午的时候,她终于抵达了养蜂场,而昨天差点累虚脱的林岚才刚起床。
养蜂场的负责人莫克尔老爹则误以为大老远的从镇子上跑来见林岚的风铃是他的女朋友,因此为老不尊的揶揄道“小伙子,瞧不出来你泡妞还挺有一手的嘛,竟然能追到如此漂亮的姑娘。老实说,我年轻时不比你差,砾石镇的漂亮姑娘没有我莫克尔不熟的。老实说”
眼瞅着莫克尔又有滔滔不绝的架势,和风铃根本不是那种关系的林岚赶紧打断道“莫克尔老爹您误会了,我和这位小姐只是同乡关系,仅此而已。”
莫克尔老爹却还是不信,直到风铃也开口否认了两人的关系“这位大叔,您真的是误会了,目前我们真的只是同乡关系。”
至于以后会是什么关系,她没说,故意留下了让人浮想联翩的悬念。
“哎,那好吧,你们慢慢聊,有需要可以叫我。”莫克尔老爹一脸失望的退了出去。
等到房门被带上后,略微一联想昨天王瑞拉拢自己入伙失败的事,便猜到风铃的意图的林岚好笑的问“莫非王瑞还没对我这个垃圾辅助死心”
风铃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他“你也说了,我们是同乡,难道同乡之间不能互相探望吗”
林岚闻言,笑容里的讥讽成分不禁更多了“大家同为地球人,自然份属同乡,更何况你我都是华人,论起乡土情分来也更重一些。”
他之所以特意使用了“华人”这个词,而非“中国人”,是因为他面前的这位偶像小姐一成名就把国籍改为了英国,他想以此提醒风铃,自己可不是那种对她一无所知的白痴。
风铃品味出他话里蕴含的意思后,弯弯的柳叶眉顿时一皱,问“那你还知道些什么”
“我知道的多着咧,但就怕你不想听。”
事实上,林岚知道的和风铃以为他知道的根本不是一回事。林岚不过是知道她表里不一,是个极其虚伪,善于利用别人的女人,风铃则以为他知道自己在地球那边已经沦为过气偶像的事。
至于她会过气的原因,一方面是媒体的注意力发生了转移,开始关注那些年纪更小更嫩的新人偶像;一方面是她不自爱,被人拍到了和男友一起出入酒店的照片,虽然她及时辟谣,说那个男的是自己表哥,去酒店的原因是为了参加家族聚会,但还是有一些粉丝不信,愤怒的脱饭了。
这就是主打“清纯”和“青春”的少女偶像和正常女明星的不同之处,她们不被允许恋爱,也不许有任何绯闻传出,因为她们的粉丝群体主要是宅男,而宅男们岂会希望自己心目中的女神和别的男人存在不清不楚的关系除非是有ntr倾向的粉丝,不然肯定容忍不了这种近乎背叛的情况。
好在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风铃的名气一时半会还不会被后来者超越,只有业内人士和一些对数据很敏感的粉丝能察觉到她已经过气,不久后就会被别人取代的事实。
但也正因事业上的发展受阻,风铃才会去玩亚兰德传奇,意图通过这种方式给自己减压,结果由于她舍得充钱,没玩多久便追上了第一梯队的玩家,引起了游戏开发者,那位神上神库缇娅的注意,从而收到了那封邮件。
话说她根本没看那封邮件的内容,完全是随便乱选的“yes”or“no”,于是稀里糊涂的转生到了亚兰德世界,开启了这段她始料未及的异域人生。
“我劝你最好别说出去,否则哼”
沉默许久后,特别要脸面,生怕别人知道自己是个过气偶像的风铃抽出自己的银色单手剑,作势威胁道。
在当前这种近距离情况下,念咒施法根本来不及,而林岚身上又没什么可以瞬间激发的魔法物品或奇物,即完全没有反抗能力。一旦动起手来,他这个纯法系的v1咒术师肯定打不过风铃这个魔武兼修的v2游吟诗人。
正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林岚一边暗叹失策了,早知就留下莫克尔老爹了,有他这个v3的老战士在场,风铃绝不敢轻举妄动。一边点头承诺道“放心,我绝不会往外宣扬你的事。”
“哼,算你识相。”
话是这么说,风铃的剑却没收起来,她继续以武相逼道“入伙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同意还是不同意瞧你长的还算顺眼,似乎还挺会赚钱的份上,我可以让你做我的第一护花使者。注意是第一哦王瑞虽然入伙入的早,却也要排在你后面,这可是极为难得的殊荣”
菲力哈贝尔赔了夫人又折兵,被林岚反将一军的事经过一整天的发酵后,在砾石镇已经不是秘密了。
而像风铃这么现实的女人,在她眼里有本事的男人就是好男人,在她心目中好男人就该被她得到手,成为她的裙下之臣,为她所用。
很不幸的是,接连在砾石镇出了两次大风头越两级击杀贝尼尼是一次,反将菲力是一次的林岚已被她认定为好男人了,所以她才会对林岚咬住不放,甚至不惜动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