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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我还以为我会有点感觉呢”

    雷和露丝悄悄来到玉米地,两人都默不作声,雷握着露丝的手,她不知道这是因为他俩一起到此悼念我,还是因为他喜欢她。她思绪一片混乱,往常的直觉已经不起作用了。

    她忽然看到其他人,显然不是只有她想到我。霍尔和塞谬尔两兄弟手插在口袋里,背对着她站在玉米地里,露丝看到地上摆着黄色的水仙花。

    “水仙花是你带来的吗”露丝问塞谬尔。

    “不是,”霍尔替弟弟回答,“我们来的时候就看到花了。”

    史泰德太太从楼上儿子的房间探头看看,过了一会儿她披上外衣,朝玉米地走过去。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去,这不是她想判断的。

    葛蕾丝塔金在社区附近散步,她看到史泰德太太拿着一株一品红走出家门,她们站在街旁聊了一会儿,葛蕾丝说她得先回家,等一下再过去和大家会合。

    葛蕾丝回家打了两个电话,一个给她的男朋友,他住在这附近比较富裕一点的街区,另一个电话打到吉伯特家。吉伯特家的小狗最先发现证据,由此证实了我已遇害,即使事隔一年,他们一家对这件事依然难以忘怀。吉伯特夫妇上了年纪,两位老人家自己走到崎岖的玉米地里比较吃力,所以葛蕾丝主动要求陪他们一起去,吉伯特先生马上一口答应,他告诉葛蕾丝塔金说,他们一定要去,去了他们才会安心,尤其是他的太太。他总是关注着他太太,借此掩饰自己的痛苦,但此时我却看得出他的悲伤。他们曾一度考虑把狗送给别人,但小狗带给他们夫妇太多快乐,他实在割舍不下。

    雷时常帮吉伯特夫妇跑腿,吉伯特夫妇相当喜欢他,也觉得大家错怪了他。吉伯特先生不确定雷知不知道大家要去玉米地,所以他打电话到辛格家,卢安娜说她儿子八成已经去了,她自己稍后也会过去。

    琳茜站在窗边往外看,她看到葛蕾丝塔金挽着吉伯特太太,葛蕾丝的男友搀扶着吉伯特先生,四个人一起穿过欧垂尔家的草坪。

    “妈,玉米地里有些情况。”她说。

    妈妈正在看莫里哀的小说,她大学时曾认真阅读莫里哀的作品,但毕业以后就再也没有碰他的小说。她身旁摆了一摞萨特、柯莱特、普鲁斯特、福楼拜的小说,大学时就是因为这些小说,大家才认为她思想前卫。最近她把这些书从卧室的书架上搬下来,她许诺自己今年要把这些书重读一遍。

    “我没兴趣,”她对琳茜说,“但我相信你爸爸回来之后,一定会想过去看看。你为什么不上楼陪你弟弟玩呢”

    琳茜这段时间一直很听话,不管妈妈说什么,琳茜都百依百顺。她相信妈妈冷漠的外表下一定有着一些不愿言说的感觉,因此,她决定留下来陪妈妈。她坐在妈妈旁边的椅子上,静静地看着窗外的邻居。

    晚来的人颇具先见之明带来了蜡烛,到了夜幕低垂之际,蜡烛照亮了整个玉米地,每个我认识的人或是从小学到初中坐在我旁边的同学似乎都在那里。伯特先生准备好第二天的年度动物解剖实验,从学校走出来时,看到玉米地里有些动静,他慢慢地走过去看看,知道大家为什么聚集在这里后,他马上回学校打了几个电话。我的死让学校一位秘书非常难过,此时她和她儿子一起来到玉米地,还有一些老师没有参加学校主办的悼念仪式,现在他们也加入了这个自发的行列。

    哈维先生涉案的传言已在感恩节晚上传遍整个社区,邻居们莫不议论纷纷。到了次日中午,这件事已成为附近惟一的话题。真有这种可能吗那个不爱说话、举止有点奇怪的人可能谋杀苏茜沙蒙但没有人敢到我家询问细节。过去一星期以来,我家朋友的表兄弟或是帮我家割草的男孩们的父亲都成了众人追问的对象,在上一星期内任何可能知道警方侦查进展的人更是广受奉承。大家聚集在玉米地中不只是为了悼念我,也是借此彼此安慰。一个杀人犯居然和大伙住在同一个社区里,与大伙在街上擦肩而过,他向他们的女儿们买女童子军饼干,还向他们的儿子订杂志,想来真令人后怕。

    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玉米地中,我在天堂看了浑身发热。大家点燃蜡烛,欧垂尔先生依稀记得当年在爱尔兰的祖父唱过的一首类似挽歌的民谣,他带头轻轻哼唱,邻居们刚开始觉得不自在,但学校的秘书随即跟着唱起来,欧垂尔先生的男高音中多了她不甚悠扬的歌声。卢安娜僵硬地站在外围,离儿子很远,她刚要出门就接到丈夫电话,辛格博士说他今晚要睡在办公室,不回家过夜,但社区里其他人家的父亲一下班就把车停在车道上,跟着邻居来到这里。他们怎么才能一面赚钱养家,一面确保孩子不会出事呢社区里做父亲的都知道不可能,无论他们立下多少规矩,发生在我身上的悲剧,依然可能发生在他们的孩子身上。

    没有人打电话到我家,大家都不想打扰我的家人。我家的柴堆、烟囱、车道和篱笆就像雨后气温骤降的树木一样,覆盖了一层透明的冰霜,令人难以穿透。虽然我家看起来和街上其他人家没什么不同,但毕竟还是不一样。大门背后,“谋杀”二字将门面染得血红,没有人能想象屋里发生了什么事。

    夕阳西下,天际逐渐染上一层玫瑰花似的粉彩。此时,琳茜终于明白大家为什么聚集在玉米地里,妈妈的眼睛则始终没有离开书本。

    “他们在田里悼念苏茜,”琳茜说,“你听。”她推开窗户,迎面吹来一阵十二月的寒风,远处飘来阵阵歌声。

    妈妈勉强打起精神说:“我们已经举办过悼念仪式了,我觉得算是了结了。”

    “什么了结了”

    妈妈的双臂搭在沙发扶手上,身体微微前倾,灯光照不到她的脸,琳茜看不清楚她脸上的表情。“我不相信她在那里等我们,我也不认为点点蜡烛或是做些诸如此类的事情就能缅怀苏茜,我们可以用其他方式来纪念她。”

    “例如什么”琳茜说,她双腿交叉坐在妈妈面前的地毯上,妈妈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莫里哀的小说,用手指按住刚读到的那一页。

    “我不想只当个母亲。”

    琳茜觉得她理解妈妈的话,她也不想只当个女孩。

    妈妈把莫里哀的小说放回咖啡桌上,她再往前靠,身子一低坐到地毯上。我看了非常吃惊,妈妈从不坐在地上,她一向坐在付账单的书桌前,有靠背的扶手椅上或是和“假日”一起缩在沙发的一角。

    她握住琳茜的手。

    “你打算离开我们吗”琳茜问道。

    妈妈不停地颤抖,答案了然于心,但她怎么说得出口呢她只好撒谎:“我答应绝不离开你们。”

    她真想重回无忧无虑的青春时代。她想再回到瓷器礼品店工作,拿着被自己打破的韦奇伍德杯子躲开经理。她梦想像西蒙波伏瓦和萨特一样住在巴黎。她想起第一次碰到杰克的情景,那天下班之后,她想到这个傻乎乎的男孩就忍不住大笑。他虽然讨厌别人抽烟,但长得倒是蛮可爱的,她告诉他巴黎的咖啡馆总是烟雾弥漫,他听了似乎相当动心。夏季接近尾声时,有次她请他到家里坐坐,两人第一次发生了关系。她是处女,他是童男。完事之后她拿出一支香烟,他开玩笑说他也要一支,她递给他一个断了把手的蓝色磁杯当烟灰缸,这只磁杯就是被她在礼品店打破的那个杯子,她把杯子藏在大衣里偷偷拿回家,她生动地描述整个过程,讲得天花乱坠。

    “靠过来一点,小宝贝。”妈妈说,琳茜乖乖地把背贴在妈妈胸前,妈妈抱着她在地毯上轻轻摇晃,姿态显得有些别扭。“琳茜,你表现得真好,有了你,你爸爸才活得下来。”话音刚落,她们就听到爸爸的车子驶进车道。

    琳茜倚在妈妈怀里,妈妈则想着卢安娜站在后院抽烟的模样。登喜路香烟香甜的气味消失在马路尽头,妈妈的思绪也跟着飘向远方。她结识爸爸之前交的最后一个男朋友喜欢抽一种法国烟,她觉得这人装腔作势,他总是一副一本正经的派头,让她也跟着摆出严肃的样子。

    “妈,你看到蜡烛了吗”琳茜凝视着窗外问道。

    “去接你爸爸吧。”妈妈说。

    琳茜到门口迎接爸爸,爸爸正把大衣和钥匙挂起来,他说他们会去,他们当然一定要去。

    “爸爸”小弟在二楼大叫,爸爸和琳茜走上二楼找他。

    “你决定吧。”爸爸对琳茜说,巴克利兴奋地绕着爸爸跑来跑去。

    “我不想再护着他了,”琳茜说,“我们不应该再瞒着他,这样太做作了。苏茜已经死了,他知道的。”

    小弟抬头看着琳茜。

    “大家帮苏茜办了一个聚会,”琳茜说,“我和爸爸要带你去。”

    “妈妈生病了吗”巴克利问道。

    琳茜不想对他撒谎,更何况,她觉得就某个方面而言,妈妈确实生病了。

    “是的。”

    琳茜说她先带巴克利到房间换衣服,然后到楼下和爸爸会合。

    “你知道吗我看到她了。”巴克利说,琳茜低下头来看着他。

    “她过来和我说话,你在练球时,她还来陪我。”

    琳茜不知道该说什么,但她一把抱起他,紧紧地把他抱在怀里,巴克利也时常这样拥抱“假日”。

    “你好特别啊”她对小弟说,“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会永远在你身旁。”

    爸爸慢慢地走下楼,他的左手紧抓着木头扶手,直到走到一楼楼梯口才松手。

    爸爸沉重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妈妈拿起莫里哀的小说躲进餐厅,这样爸爸才看不到她。她站在餐厅的角落继续看书,远远地躲开家人。她听着大门开了又关,正如她的期待。

    离我遇害不远之处,我的邻居、师长、亲朋好友和家人选了一个地方围成一个圆圈。爸爸、琳茜和巴克利一出门就听到歌声,爸爸一心只想飞向温暖的烛光,他巴不得我活在每个人的心中。我看着大家,心中忽然明白今晚每个人就此向我道别。许多小女孩一去不复返,我已成为其中之一。聚会结束,回家之后,大伙会让我安息在他们心中,像一封陈年信件一样,永远不会再打开它或是拿出来重读。我已向大家说了再见,我祝大家健康,也在冥冥之中为他们的好心祈福。祝福他们从今往后,只会在街上碰到老朋友,贵重的东西失而复得,陌生人从远处的窗边向他们微笑地挥挥手,可爱的孩童对着他们扮鬼脸。

    露丝最先看到我的家人,她扯扯雷的衣袖悄悄说:“过去帮帮他。”雷在漫长的侦查工作的第一天曾见过我爸爸,他听了露丝的话,朝着爸爸走去。塞谬尔也走过来,他们像年轻的牧师一样,把我的家人带到人群中,众人让出一块地方给他们,四周越来越安静。

    已经好几个月了,除了开车上下班,或是到后院坐坐之外,爸爸没有在外面走动,也没有和邻居打照面。此时,他一一巡视邻居的脸庞,终于明白我深受大家喜爱,连他不认识的人都关心我,他心中顿时充满温暖。他已经好久没有这种感觉,过去这些日子来,只有与巴克利父子相聚的短暂时刻他的心头才有一丝暖意。

    他看着欧垂尔先生说:“史坦,以前苏茜夏天经常站在窗前,听你在后院唱歌,她非常喜欢你的歌声,你能为我们唱首歌吗”

    用悼念死者的歌声来抚慰生者,尽管这不是人们所希望的,但此时,欧垂尔先生把爸爸的请求当成一种难得的恩惠。他引吭高歌,刚开始声音有点颤抖,但歌声很快变得清澈悠扬。

    众人也跟着引吭高歌。

    我记得爸爸所说的那些夏日,我常觉得怎么这么晚才天黑,也希望天黑之后会凉快一点。有时我站在前厅的窗户旁边,窗外飘来阵阵微风,欧垂尔家的歌声伴随着微风而来,我聆听欧垂尔先生大唱爱尔兰民谣,微风中带着一丝淡淡的泥土味,空气也逐渐变得潮湿,我知道这意味着快下大雷雨了。

    这种时刻,家中显得难得的安静,琳茜坐在她房里的旧沙发上用功,爸爸在书房看书,妈妈在楼下做针线活或是清洗碗盘。

    我喜欢换上长长的棉布睡袍,跑到屋子后面的阳台上,大滴的雨点落在屋顶上,微风从四面八方透过纱窗纱门飘进屋里,吹得睡袍紧贴在我身上。清新的空气带着一丝暖意,令人身心愉悦,天际划过一道闪电,雷声随之隆隆作响。

    每当这时,妈妈便会走到阳台的纱门口,像往常一样警告说:“再不进来,你就会得重感冒。”妈妈说完并不催我进屋,而是安静地待在我身边,我们一起听着大雨倾盆而下,远处传来阵阵雷声,大地的气息扑面而来。

    “你看起来什么都不怕。”有天晚上妈妈这样说。

    我喜欢这些母女同心的时刻,我转身面对她,裹紧睡袍说:

    “是的,我什么都不怕。”

    我用爸妈给我的照相机,趁家人不注意时拍了很多照片。数量多到爸爸不准我把底片全都洗出来,他要求我把值得冲洗的底片选出来。我越照越着迷,到后来不得不在衣柜里摆了两个盒子装底片,一个标着“送出去洗”,另一个标着“暂时保留”,妈妈说我只在这件事上显得有条有理。

    我好喜欢柯达自动相机所捕捉的时刻,相机的四角闪光灯一闪,拍照的那一刻便一去不回,惟一留下来的只有一张照片。闪光灯刚用完时热得烫手,我把四角形的小闪光灯在两手间丢来丢去,直到完全冷却为止。灯泡里烧坏的钨丝变成点点蓝丝,有时薄薄的玻璃也被烧得焦黑。我用我的相机捕捉了宝贵的时刻,使时光停顿,得以永远保留。这些影像全是我的,谁也无法把它们从我手里夺走。

    一九七五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妈妈对爸爸说:

    “你曾在大海里**吗”

    爸爸回答说:“没有。”

    “我也没有,”妈妈说,“我们假装这里就是大海吧。明天我可能就走了,说不定我们从此不再相见。”

    隔天,她就去了外公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小木屋。

    同年夏天,琳茜、爸爸或是巴克利经常发现门口摆了一锅炖菜、一个蛋糕,有时是爸爸最喜欢的苹果派。这些东西的味道好坏不一,史泰德太太的炖菜令人难以下咽,吉伯特太太烤的蛋糕虽然太黏,但还不太难吃,卢安娜的苹果派最可口,简直是人间美味。

    妈妈离开之后,爸爸经常整晚待在书房里,长夜漫漫,他反复阅读南北战争时期玛丽切斯纳特写给她丈夫的信,试图借此忘掉一切。他试图不去责怪任何人,也不抱任何希望,但事实上他做不到。只有一件事情让他脸上稍微露出笑容。

    “卢安娜辛格烤的苹果派真不赖。”他在笔记本上写道。

    秋天的一个下午,爸爸接到外婆打来的电话。

    “杰克,”外婆在电话里说,“我想搬过去和你们住。”

    爸爸虽然没说什么,但他的犹豫却是尽在不言中。

    “我想过去帮帮你和孩子们,我在这个空荡荡的大房子浪费的时间够多了。”

    “妈,我们的生活才刚刚重新上了轨道。”他结结巴巴地说,但他知道他不能一直麻烦奈特的母亲照顾巴克利,妈妈已经离开四个月了,她的暂时离开,看来是永不回来了。

    外婆相当坚持,我看着她强忍着不去喝杯里剩下的伏特加,“我会控制自己不喝酒,最起码”她认真地想了想,“嗯,最起码下午五点以前我不喝,嗨,见鬼,如果你觉得有必要,我就把酒给戒了。”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外婆心里很清楚,从握着听筒的双手到穿着高跟鞋的双脚,她全身上下的毛孔都清楚得很,“是的,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挂了电话之后,爸爸才开始担心,他忽然想到:我们该让外婆睡哪里呢

    每个人都知道外婆该睡在哪个房间。

    到了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哈维先生离开已经一年了,但大家仍然不知道他的行踪。有一阵子,附近店家在窗户上贴了一张哈维先生的人像素描,到后来胶带纸变得脏兮兮,草草绘制的素描也残破不堪。琳茜和塞谬尔经常在社区中散步或者待在霍尔的修车厂,她从不涉足其他年轻人常去的一家快餐店,这家店的老板相当奉公守法,他把乔治哈维的人像素描放大两倍贴在大门口,客人一问怎么回事,他马上描述所有可怕的细节:年轻女孩,玉米地,只发现一只臂肘。

    到后来琳茜终于请霍尔载她到警察局,她想知道警方究竟打算怎么办。

    他们向留在车店的塞谬尔说声再见,在湿冷的冬雪中,霍尔带着琳茜走进警察局。

    琳茜年纪轻轻,又显得来者不善,警察从一开始就没把她放在眼里,他们知道她是谁之后,更是对她敬而远之。这个十五岁的女孩神情专注,怒气冲冲,胸部娇小而浑圆,双腿瘦长却颇具曲线美,她的双眼虽有如花朵般娇艳,眼神却如铁石般冷硬。

    琳茜和霍尔坐在局长室外的木头连椅上等候,屋子另一头有样东西,吸引了琳茜的视线。那是一条围巾,摆在费奈蒙警探的桌上,因为颜色很特殊,所以相当显眼。妈妈经常说这种红色是中国红,比鲜红的玫瑰花更耀眼,自然界中很难看到这种颜色,只有唇膏才显得出这种色彩。妈妈穿上中国红的衣服非常漂亮,她也深以为傲,每次围上一条中国红的围巾时,她总是神情自满地说,连外婆都不敢穿这个颜色的衣服。

    “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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