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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其捐赠的效益差别却很大。另外,各种基金会的运作方式不一样,有的只出资赞助其他机构办事,有的自己直接从事一些项目,所需人力和费用就不一样。办公费占预算的比例最少的不到1,最多达60。大部分在510左右。福特原来占不到10,1969年税法之后,陡增至15,其中原因之一是新的税法要求更加详细和频繁的工作报告和手续。

    五、基金会行业组织和学科的出现

    基金会自己成立的行业组织是20世纪后半期的一项新事物

    。基金会的盛衰与美国经济的起伏以及政府和国会的态度与政策有相当的关联。在日益壮大的过程中,由于受到社会更多的注意,基金会常常是一浪又一浪公众舆论的批评和国会质询的对象。基金会行业组织的出现最初是出于联合自保的需要。许多基金会感到自己的地位脆弱,在众多的非营利机构中最易受攻击,因为它们没有有组织的固定群众,不像学校那样有校友,教会有信众,医院有病人,都可以发动起来对付那些与它们作对的国会议员或政客。同时基金会缺乏宣传,因而一般人对其运作不了解,经常被误解。另外,基金会也确实存在种种弊病,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规范化;就本身的发展而言,各基金会也感到有必要互相交流、协调合作,不断改进工作以适应变化着的需求和政府以及公众的审查批评。行业组织因此出现了,非营利组织或私人公益事业本身也成为一门学科。

    财富的归宿 第三部分基金会理事会

    1基金会理事会uncilonfoundations

    “基金会理事会”现在是美国基金会中最大的、会员最广泛的全国性组织,总部在华盛顿。每年出版权威性的年鉴基金会年鉴thefoundationdirectory。它的成立有一个发展过程。最早的组织是1949年成立的“基金会与社区福利信用社全国委员会ncftcis,其办公场地也由芝加哥社区信用社提供。成立后最初的工作是印发有关社区基金会的活页文章、开展大量的通信,并于1950年出版了第一本有关手册,题为美国社区信用社19141950,对这一事物作了详细介绍。该组织本意原非为应付政府的审查,只是在1952年国会考克斯委员会对

    私人基金会进行调查时,特意订了国会情报委员会有关这个问题的报告,发给各社区信用社和基金会,以便了解情况。1954年,该组织改名为“社区基金会全国委员会”,以便扩大合作面,包括一切社区信用社、金库、基金会以及全国其他也为社区福利服务的组织。组织总部也迁至纽约,年预算为8800美元。1957年正式注册为非营利组织,改名为“社区基金会全国理事会”nationalununityfoundations以下简称“全国理事会”,宣布宗旨为“促进、鼓励和提高基金会对社会和公众福祉的回应和贡献”,并首次任命一名专职主任。1958年,“全国理事会”决定与私人基金会建立联系,在纽约举行第一次联席会议,洛克菲勒基金会带头捐款45000美元,1960年,福特基金会又捐50000美元,鼓励其成为全国性的机构。以后全国各地其他各类私人、公司和家庭基金会陆续通过捐款成为“全国理事会”的非正式成员。

    1964年,“全国理事会”在芝加哥举行年会,修改章程,凡从事捐赠的各类基金会都得以成为正式有选举权的成员,从此改名为“基金会理事会”uncilonfoundations以下简称“理事会”,成为美国全国各类基金会的组织,并选出第一名专职会长负责全面工作。该组织成立之后所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应付1969年的税法改革。税法问题在国会提出时引起基金会界很大震动,“理事会”会长马上代表基金会在国会作证,为其辩护,解释其功能,强调让基金会继续健康发展对整个国家的重要性,同时向新税法的起草人陈述基金会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另一方面,“理事会”也负责向各个基金会解释新税法,会同另外两个全国性组织“基金会中心”和“全国公益事业理事会”共同拟定基金会自律的计划。经过这次活动,“理事会”的威信大增,其作为基金会行业公会的地位得到确立,会员迅速增加。以后,它继续起着在各基金会之间、基金会整体与税务局、有关国会议员之间的沟通的渠道作用,同时敦促各基金会增加透明度,以取得公众和国会的理解。1978年,国会通过法案,把对基金会投资所得的税由4减为2,由于这一减税,全国各基金会当年给出的捐赠就增加了4000万。1979年,“理事会”的总部由纽约迁至华盛顿,更加突出了它的全国性和政策性的功能。1995年美国共和党议员提出修改税法,在对某些项目减税的同时,以伊斯托克eestistook为首的美国共和党议员再次发起对基金会的进攻,提出进一步取消其优惠待遇的方案。经过“理事会”和其他组织的努力,伊斯托克议案未获通过,保住了原来的适用条款。

    从以上过程可以看出,“理事会”的出现是适应广大基金会的需要的,最积极推动其成立的是全国性的大基金会。但“理事会”的作用也不完全是与政府打交道,更重要的是促进本界内部的合作和协调,就某些存在的普遍性的问题进行研究,组织全区性或地区性的会议,敦促基金会加强某个方面的资助,例如对黑人和妇女都有专门的小组,等等。

    60年代以后,其他全国性的公益组织纷纷成立。19701980年间,“理事会”与其他同类的十几家组织组成“全国义务组织联盟”thealitionofnationalvoluntaryorganizations,定期开会。另外还出版若干种刊物和研究报告。概括说来,它的作用是向政府及公众说明基金会的积极作用,向富人宣传把余钱捐赠给基金会的成果,向基金会传授经营之道和好的经验,向潜在的受惠者解释如何合理地申请资助。到1999年,“理事会”的会员有1700家,其中有40家是美国以外的,另外,代表3300家基金会及组织的“地区捐赠机构协会”regionalgrantkersassociation于这一年集体参加成为正式会员。

    80年代,有一些基金会认为“理事会”不能代表它们的要求和意见,宣布退出理事会,另外成立“公益事业圆桌会议”philanthropyroundtable。它们关注的问题是:自由市场、自由择校、择校补贴。这些都是保守派主要关注的问题。还有生物伦理问题如基因研究、安乐死、生育自由等。这些都是引起自由与保守两派争论的问题。

    财富的归宿 第三部分基金会中心

    2基金会中心foundationcenter

    该中心位于纽约,原名“基金会图书馆中心”,于1956年成立,为卡耐基和塞奇基金会出资。其任务是收集和提供有关这一领域的信息资料以促进对这一领域的了解。起初中心的工作并不顺利,因为许多基金会不愿公开其信息,后来逐渐认识到交流的必要性,中心也发展壮大,现在成为全国有关这一领域的权威资料中心。70年代以后,主要由于1969新税法以及几年来围绕这一事件对基金会的批评,基金会的自我意识加强,感到有必要联合起来,加强自我研究和宣传。“中心”的作用随之扩大超出

    图书馆范围,遂改为现名。它常与“基金会理事会”合作,举办活动,出版资料。

    3法勒小组filerssion与**部类independentsector

    1973年,在一些私人基金会支持之下,成立了一个名为“法勒小组”的研究机构,对全国私人基金会每年超过1000亿美元的活动进行调查分析,于1977年出版了7卷本的报告书,其最重要的贡献是:提出享受免税的慈善组织构成了美国在政府和私人企业之外的“第三部类”,需要进一步联合协作。于是1980年出现了一个机构,名为“**部类”,其成员包括捐赠者和受赠者双方,其作用也是交流、研究、加强与政府的关系以及刺激本部类的发展。由于有些接受方对法勒报告不满意,认为指出基金会的缺点还不够,1976年,一个专门代表受赠方的组织出现,名为“争取响应型的公益事业全国委员会”,并作为非营利机构正式注册。

    此后,各种地区和全国性的协调组织纷纷成立,到20世纪末已达800家。除了上述的几家外,大致有以下几类:按相近的关注领域结合起来的组织;按地区结合的,这些地区性组织又组成“地区捐赠机构协会论坛”theforufregionalassoakers;一系列为特殊性质的基金会服务的专题机构,如家庭基金会、医疗改革制度、公司捐赠事业等。此外还有非营利组织管理联盟以及专门帮助低收入社区的社区变革中心等等。

    随之而来的是研究工作的兴起。最早由洛克菲勒、福特和卡耐基基金会资助耶鲁大学一位法学教授建立一项非营利部类研究项目,随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建立“非营利组织中心”centerofnonprofitorganization,讲授硕士课程。从此对基金会和公益事业的研究逐步发展成一门学科。20世纪80年代后,一系列资料性的和研究性的书籍刊物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若干大学成立了公益事业或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开设有关课程,并出现了一批这方面的专家,有的是有过在基金会工作经验的,有的是纯学者。现在全国已有80家学术研究中心,其中比较重要的有纽约市立大学和印第安纳大学的公益事业中心,后者规模较大。

    4印第安纳大学公益事业中心thecenteronphilanthropyatindianauniversity,perdu

    该中心1987年由利里基金会捐资成立,设在印第安纳大学珀杜校区,主要任务是教育、研究和服务。该中心对“公益事业”下的定义是:“为公众利益的志愿行动,包括社区服务、志愿捐赠、志愿结社以及非营利性的募款、赠款和管理。”这实际是一个教学研究机构,包括图书资料信息的提供。其课程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学术研究性的硕士学位课程,另一部分是培训有关公益事业的专业人员,颁发专业证书。课程包括一般人文学科和职业教育。为公众服务的机构有一所“募款学校”,是美国惟一以大学为基地的对募款进行教学的学校;还有“捐赠研究所”、“志愿工作者骨干培训”项目等。该中心出版两份刊物:募款新指南和公益事业研究索引。还有一个号称世界最大的有关公益事业的图书馆和档案馆。档案馆就是纽约“基金会中心”图书馆的历史资料部分。另外还有“世界募款理事会”、“黑人基金会执行委员会”等机构。它还派生出来两个组织:“非营利组织与志愿行动研究会”associationforresearchonnonprofitorganizationsandvoluntaryaction和“第三部类研究国际学会”inteationalsocietyforthirdsectorresearch。

    利里基金会是当地最大的基金会。它几乎独家赞助这一中心,最初是捐助成立“募款学校”,后来决定进行学术研究,遂于1991年设立硕士班教学和研究中心,并聘请资深基金会工作者和教授佩顿robertpaton来主持工作。佩顿教授原来的设想是把对公益事业的研究作为通才教育和人文研究来进行,因为他认为公益精神是美国的基本价值观之一。但是由于美国的教育日益市场化,该中心的实际培训方面比人文教学方面对学生以及投资者的吸引力大得多,其发展有压倒人文研究部分之趋势,这令他非常失望。另外,虽然利里基金会有保守之称,印第安纳中心也有保守之名,但实际情况不完全如此。

    东欧剧变之后,美国公益组织很快国际化:成立的组织有“欧洲基金会中心”1989年,总部设在比利时、“争取公民参与世界联盟”1993年、“为捐赠者服务协会国际会议”1998年等,都是按美国方式运作。1991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政策研究所开始设立一个国际性的项目“非营利部类比较研究”,请参加国划定自己国家非营利领域的界限,比较各国的异同,以便确定美国的非营利部类及其运作是否有普适性,此研究至今仍在继续,已经与40个国家有联系。

    注释

    1ri:froryantofdr,alfredaknopf,inc,1955,6thprinting,1965,introduction,p3

    2foundation,last50&next50,rchapril,1999,p34

    3巴尼特f巴伦baettfbaron在中国民政部的报告:“theari”,talkingpointsforthenistryofcivilaffairs,prc,dec5,1997。

    4数字摘自洛克菲勒基金会的网页。

    5数字来源foundationgiving,转引自nonprofitsector,chapterone。

    6thefoundationdirectory,2000edition,pix,table1同页“table2”所列补充资料未加进去。

    7ersonandrehropicfoundations,publishedbyrussellsagefoundation,1956,pp4856

    8ibid,p66

    9benyofphilanthropyandsociety,eyrethuen,london,1974,pp119120

    10fordfoundationannualreport,2000,pp158161

    “考克斯调查”为1952年国会议员考克斯发起的对私人基金会的调查质疑。详见本书第四章。

    择校补贴schoolvoucher是目前美国有争议的一项政策。通常学生按地区入公立学校是免费的。但是有的家长对本地区的公立学校不满意,把子女送到另一地区的私立学校。有的地方政府立法规定此类家长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申请私立学校学费的补贴。反对者认为这是变相鼓励种族隔离,而且是对富人有利,因为穷人即使有补贴也不足以负担异地进私立学校的费用。因此这一问题成为自由派和保守派之间的一个热点争论问题。

    财富的归宿 第三部分基金会与政府的关系

    第四章基金会与政府的关系

    美国基金会究竟与政府是什么关系这是人们常提的一个问题。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分歧极大,在中国一般认为基金会是配合政府内外政策的工具,而美国人则看法不一,强调其与政府对立的一面的也大有人在。实际情况也是二者的成分都存在,从观念到实践都不能一概而论。大基金会本身就是构成美国权势集团的主要部分,同时它又是**于政府之外的,而且特别注意保持自己的非官方性和**性。一方面它与政府的关系在大方向上是一致的,在主要政策上默契配合;另一方面又有距离,有时有矛盾。基金会与政府的关系可以说是合作与对立双轨运行,政府部门对它的态度随着政治气候来回摇摆,政策不断调整。

    一、补充和配合

    慈善事业从根本上说是私人行为。美国人从立国之初就本能地对政府权力过大疑虑重重,其宪法的主要精神之一是限制政府的权力。对于在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和各种灾难,传统的观念是较多依靠自助或互助,而较少指望政府,特别是联邦政府,这也是公益事业和基金会发展的社会文化基础,这种观念与我国关于政府责权的观念是截然相反的。19世纪后半叶,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程度,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劳工问题尖锐化,欧洲各国开始关注社会问题,政府开始采取某种缓和矛盾的初步福利措施。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到19世纪末,也同样出现社会急剧两极分化,各种社会问题丛生的局面。但是美国较之欧洲一些国家,更少有政府干预的传统,除了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之外,到那时为止,尚无全国性的有关劳工和企业的政策;再者,美国的社会问题必然牵涉到种族问题,即使是在南北战争之后,在这个问题上联邦政府的权力实际上无法控制南方诸州,这个问题的解决还要等一百年;并且,教育文化领域从来就在政府管辖以外。由于这些美国特有的条件,私人公益事业填补了时代急需而政府包括国会鞭长莫及的真空。直到20世纪30年代,私人公益事业、私人捐助的地方政府和社区管理的小金库,对满足社会福利需求、发展文教卫生和缓解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包括种族问题,都起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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